鲁政字〔2022〕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2〕10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淄政呈〔202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是以齐文化发源地为依托,以历史故城遗址、遗迹、古陵墓群为主题,集遗址参观、历史探究、文化体验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包括齐故城、淄河景区、田齐王陵、公泉峪、金山景区、天堂寨、高阳故城、桐林田旺遗址和安平故城共9个景区,总面积约66.66平方公里。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16.6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26.94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23.09平方公里。重点保护齐国故城遗址遗迹、古陵墓群等人文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并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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