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1-11 21:54:2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2〕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批〈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泰政呈〔2020〕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是以“缓山阔水、茂林丰物”为风景特征,以生态保护、文化体验、古迹寻踪、游览观光、度假康养为主要功能,重点突出水浒文化的湖泊类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包括戴村坝景区、州城景区、湿地游赏景区、水牛山景区、洪顶山景区、西楚霸王陵景区、东平湖入黄景区、水浒风情体验景区、大安山景区9个景区,总面积274.3平方公里。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143.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25.9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104.6平方公里。重点保护东平湖、六工山、腊山、昆山、洪顶山、水牛山、戴村坝等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并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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