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关于废止〈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2-01-24 02:51:43

《浙江证监局关于废止〈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









辖区拟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

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对辅导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定。

我局辅导监管工作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执行,原《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废止。

特此通知。




 

浙江证监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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