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关于废止〈广东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程序(2020年8月修订)〉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2-01-24 07:20:12

《广东证监局关于废止〈广东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程序(2020年8月修订)〉的通知》








辖区各辅导机构、拟上市主体: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30日公布并实施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经我局研究,决定废止《广东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程序(2020年8月修订)》,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开展辅导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月1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27704.html

本文关键词: 废止, 广东证监局, 上市公司, 辅导, 程序, 2020年, 修订, 通知,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