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22〕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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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重要民生实事真正办好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1日



 




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







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

1.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提高课内教学质量,推进课后服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继续为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新建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增加床位200张。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市民政局;2.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1.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相关区政府

3.完善孕产妇及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推动线上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建成30家母婴友好医院,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病种从3种提升至10种以上;儿科紧密医联体成员单位扩大到25家以上;创建5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药监局

4.加强门诊号源精细化管理,优化门诊预约诊疗和基层转诊预约服务,推动居民更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在全市3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药品需求登记服务,精准补充药品种类;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互通共享,开放个人查询功能。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完善各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等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6.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间),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

7.推进解决10万套历史遗留住宅项目办证难问题,破解群众因无房产证造成的落户难、子女入学难、房产买卖难等难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高级法院、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新开工300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完工100个小区改造工程;规范物业服务,继续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管理问题诉求量前100名的小区进行专项治理。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老旧小区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物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1.老旧小区改造: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物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9.稳步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开工400部以上,竣工200部以上,有效解决群众生活不便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生活条件,新增8000户煤改清洁能源;推进20个行政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新增煤改清洁能源:市农业农村局;2.扩大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1.新增煤改清洁能源: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政府;2.扩大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市自来水集团、相关区政府

三、提高生活便利性


11.优化便利店布局,实现每百万人口拥有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320个左右;新增3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更好满足群众就近诊疗、购药需求。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优化便利店布局:市商务局;2.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1.优化便利店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药监局

12.在保留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出行试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组织智慧助老技能培训,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实现全市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方便市民出行

14.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加强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优化调整65条公交线路,推广定制公交服务,让市民出行更顺畅更便捷。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城市道路大修、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市交通委;2.道路积水点治理: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1.城市道路大修、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政府;2.道路积水点治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15.进一步治理交通拥堵,以学校、医院、景区、商圈等场所周边地区为重点,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通过平交路口优化、瓶颈路段拓宽等方式,实施20项市级疏堵工程;升级改造450处路口信号灯,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治理交通拥堵: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实施疏堵工程:市交通委;3.信号灯升级改造: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协办单位:1.实施疏堵工程: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信号灯升级改造: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进一步开展无灯路段排查,实现无灯路段“应亮尽亮”,解决群众夜晚出行照明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7.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办公、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停车资源供给现状,建立共享停车协商机制,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利用人防工程提供5000个停车位,进一步缓解居民停车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人防办、相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营造宜居环境

18.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强化居民源头自主分类;加快可回收物市场化处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现有3座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新增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600吨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北京环卫集团

19.新增造林面积15万亩,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老旧公园功能品质,建成10处百姓身边的全龄友好型公园,满足市民健身、娱乐、休闲等多元化需求。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1.新增造林面积15万亩: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2.建成10处全龄友好型公园:相关区政府

20.启动实施800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营造乡村良好人居环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六、丰富文体生活


21.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歌唱北京”“舞动北京”“艺韵北京”等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1.6万余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在50家博物馆为观众提供免费语音导览服务,鼓励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首都精品文物展览季”活动,丰富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

23.创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新建足球、篮球等100余处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维护和更新1000余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4.推进慢行空间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打造21条“漫步北京”文旅骑行线路。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七、保障公共安全

25.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社区(村)建成1.5万个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自防自救力量;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30万人以上,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协办单位: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陆续为全市燃气用户更换、加装安全型配件,年内完成100万户,保障居民家庭用气安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建成不少于25万个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设施接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8.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力度,以食用农产品、常用药物、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实现对33大类食品和8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检监测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食品抽检监测:市市场监管局;2.药品抽检监测:市药监局

协办单位:1.食品抽检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北京海关、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药品抽检监测: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小诊所、小药店发热病人监测管理,发挥基层监测哨点作用;持续推进急救设施建设,急救呼叫满足率稳定在97%以上;加大AED应用培训力度,完成地铁站点、公交场站、商圈、景区等场所从业人员急救培训10万人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红十字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持续打击黑导游、黑车、黑作坊、号贩子、票贩子、网络诈骗等不法行为,加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重点站区管委会

八、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31.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采取支持企业吸纳、引导灵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扶5万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组织开展300余场应届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等服务;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举办招聘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市残联

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32.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逐步建立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完善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文字信息传送、语音呼叫功能,方便残疾人咨询求助。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残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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