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21〕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2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首都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本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首善标准,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秉持“大健康”理念,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国家卫生区、卫生乡镇创建全部覆盖,健康北京建设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市民生活,人人齐参与、社会齐发力的共建共享局面初步形成,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现代化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二、提高爱国卫生组织动员能力
(一)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级各类单位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将爱国卫生工作融入本行业相关政策,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作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与社区(村)治理相结合,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社区服务体系。坚持开展“周末卫生日”“城市清洁日”“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使之成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重要手段,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支撑。
(三)强化社会动员。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发扬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社会动员方式,调动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自治组织、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性,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北京行动向纵深发展,形成爱国卫生人人齐参与、社会齐发力,健康生活人人都重视、社会都关心的浓厚氛围,推动爱国卫生融入市民生活。
三、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高质量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以国家卫生区、卫生乡镇和北京市卫生街道创建为抓手,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有效破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难题,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卫生创建专家库,加大评审指导力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家卫生区、卫生乡镇和北京市卫生街道创建。2023年,实现国家卫生区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40%以上,已获命名的国家卫生区、卫生乡镇高质量通过全国复审。
(二)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收运环节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和行政村三类以上公厕达标率分别稳定在99%和95%以上。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
(三)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饭店、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和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环境薄弱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四)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完善政府组织、单位负责、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采取综合防制策略,以环境治理为主要手段、清除孳生地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等方法,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手段迅速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季节性防制活动,减少病媒生物对生产生活环境的侵扰。优化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病媒生物预警指数。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传和科学普及,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持续推进控烟工作
(一)坚持社会共治的控烟工作格局。本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加强控烟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控烟主体责任,开展控烟教育培训,推进控烟工作体系建设。科学运用投诉举报和监测评估等相关数据,坚持奖惩并举,强化乡镇、街道控烟职责,有效落实控烟法规。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控烟工作,形成优势互补、社会共治的控烟工作格局。
(二)严格控烟监督执法。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各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属地执法部门的指导。乡镇、街道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为抓手,不断完善控烟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群众控烟诉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控烟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控烟执法模式。
(三)有效加强控烟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控烟宣传,有效提高全社会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积极宣传控烟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营造“人人关注控烟、人人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积极发挥控烟示范引领作用。
五、扎实推进健康北京建设
(一)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为核心,围绕国际国内卫生健康日和时令节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疾病防控、中医药预防保健、合理膳食等健康素养核心内容,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引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融入市民生活。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二)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等各类活动,发挥权威专家作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健身指导服务,引导群众科学健身。
(三)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深化“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引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四)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
(五)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立足北京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健全法规规章,制订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筑牢健康北京建设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深刻认识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要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工作联动。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各部门要在爱国卫生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推进爱国卫生法制化进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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