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1〕15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2-09 13:15:5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1〕1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住户调查是重要的民生调查,调查结果是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调查数据是评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数据支撑。为保证住户调查数据的质量和调查样本的代表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2年我省将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的主要目标是抽选出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最大限度兼顾各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为今后五年的住户类调查奠定良好基础。轮换范围是承担住户类调查项目的所有市、县、区,轮换对象是所有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按照统一安排,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大样本轮换各环节工作,督促引导各级统计调查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等。省统计局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国家统计局各市、县级调查队和相关县级统计局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合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牵扯面广,各地要充分认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好本次样本轮换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级宣传、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调查,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做好辅助调查员选配、摸底调查、调查户落实、试记账以及入户访问等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和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确保新样本正式记账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分级负担原则,以市县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经费由本级政府承担。各级政府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讲求效益的原则,根据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参照当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具体测算并落实调查户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开户和访户调查宣传品、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三)强化质量控制。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在新样本中积极推进电子记账,有效提升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质量。

(四)严守防控要求。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调查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开展现场抽样调查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安全。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切实强化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创新开展党建活动,有效激发党员调查员、党员辅助调查员和党员调查户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精细化培训指导,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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