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2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皖政〔202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2年13个方面388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以创新开放改革的作风狠抓落实,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力争更好结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奋力完成得更快一些。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9%左右、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14.5万元/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13﹒粮食产量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多措并举活跃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7﹒加大减负纾困力度。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出台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举措。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3)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4)加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实施。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加强能源保供,推进燃煤机组发电量和工商业用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
(7)提升“四送一服”等平台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等。
(8)加强重点行业产业链产销供需对接,举办产业配套供需对接会100场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9)着力缓解缺煤、缺电、缺芯、缺柜、缺工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合肥海关等。
(10)有效治理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现象。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11)有效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现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18﹒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参与公平竞争等问题排查和整治,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5)进一步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6)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推广应用“徽采云”平台,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8)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工商联等。
19﹒启动创业安徽建设。
(1)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创业安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00万户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
(3)实施创业筑巢工程,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
(4)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5)依托主导产业扩容多层次创业平台,举办系列创新创业大赛。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省科协等。
(6)支持办好“1024开发者节”。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建设一批“创业咖啡”、孵化器、加速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8)支持创业型城市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创业安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发挥科技体制改革引擎作用,培育科技创新更大增量优势
20﹒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1)加强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深空探测实验室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扩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量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组建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4)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等。
(5)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6)优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7)滚动编制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清单,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00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1﹒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2)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3)健全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4)实施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5)加大“三首一保”示范应用,培育“三首”产品3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6)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市人民政府。
(7)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中国(安徽)科交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科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
2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制定实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2)推进高校创新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推进科研院所创新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4)完善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科协等。
(5)深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设中国(安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加强和创新科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协。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8)启动“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23﹒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中心。
(1)落实制造“匠才”计划,大力实施“皖工徽匠”培育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
(2)建设高能级人才汇聚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
(3)健全以平台聚人才、留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和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
(4)引进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3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集团等。
(5)启动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产业组织学院,高起点建设科技型商学院,培养从科技研发到产业转化的专业化组织人才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6)实施技工强省建设工程,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7)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实施一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4﹒大力推进科技强农。
(1)加快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等。
(2)选任科技特派员7000名。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等。
(3)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等。
(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6%。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5)推进种业振兴,深入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和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库1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合肥海关等。
(6)促进种养业提质增效,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78.5%,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88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7)培育“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品牌25个、产品品牌15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8)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以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为指引,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54万亿。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等。
(9)实施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分别达75%、82%。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
(10)实施数字赋农行动,推进5个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推进8个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培育数字农业工厂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省供销社、省气象局等。
(11)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等。
(12)新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25﹒大力推进机械强农。
(1)加快优势农机制造产业集群建设,农机制造主营收入增长1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
(2)强化农机研制补短板,编制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组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3)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3%。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4)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6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5)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2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6)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51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26﹒大力促进农民增收。
(1)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稳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等。
(2)着力通过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联农带农富农利益机制,土地流转率达56%,“三变”改革的村、集体经济强村分别提高到75%和13%。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壮大经营性收入,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家庭农场达19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万个,乡村旅游收入提高到9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等。
(4)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千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
(5)提升转移性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
(6)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7)落实农业支持补贴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
(8)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27﹒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大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2)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3)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78%。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21%。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5)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
(7)抓好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8)支持小岗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等,滁州市人民政府。
28﹒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2)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以上、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3)发展优质专用粮食5700万亩,大豆、油料种植面积分别达910万、85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4)稳定生猪生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数量不低于54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5)确保畜禽水产和蔬菜有效供给,全省肉蛋奶总产稳定在630万吨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菜篮子”食品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等。
(2)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为重点,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工商联、省农科院等。
(3)保持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致富。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五、实施二产“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30﹒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1)实施优质企业引育行动,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专精特新冠军企业100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0家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2)实施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100个、“工业强基”项目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深化数字赋能,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个,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200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培育质量标杆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争创中国质量奖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5)增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装备和服务供给,新增绿色工厂8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
31﹒着力扩大发展总量。
(1)按照“4116”目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4个优势产业向万亿级迈进,加快建设智能家电、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10个超千亿级产业,建立10户超千亿企业、60户超百亿企业目标培育库,“一企一策”开展选育。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2)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推动各地依托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
(4)支持合肥争创首批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等。
(5)实施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构建“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生态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2﹒着力增强发展效益。
(1)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依法实行差别化财税、用地、用电等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亩均效益评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各市、县政府。
(3)全面推行“零增地”技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
(4)推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增效,加快“双跨”平台培育和引进,扩容升级“羚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科研人员、技术人员成为平台服务商,为各类中小企业精准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5)新增上云企业6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6)推出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2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33﹒着力提升建筑业市场竞争力。
(1)支持建筑业拓展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等专业市场领域,提升高端市场设计和施工能力,发展工程总承包。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2)加大对县域建筑业发展支持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培育和引进装配式建筑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六、实施三产“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34﹒开拓内贸市场。
(1)实施皖美制造行动,培育工业精品100个、新产品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700个,累计57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3)实施皖美旅游行动,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休闲城市和街区,开展乡村旅游点“微创意、微改造”20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4)实施皖美味道行动,推出“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小吃)名店100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管局等。
(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交控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6)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民航安徽监管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推进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等,芜湖、宣城市人民政府。
(8)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
(9)申建国家物流枢纽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港航集团等。
(10)申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11)引进高能级物流企业,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等。
35﹒拓展外贸市场。
(1)实施外贸发展提升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外汇管理局等。
(2)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国资委、合肥海关、省税务局、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外汇管理局等。
(3)扩大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货物进出口。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4)提高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加强关键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能源资源进口。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等。
(5)推进合肥、芜湖、安庆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3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芜湖、安庆市人民政府。
(6)建设使用海外仓3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各市政府。
(7)蚌埠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出口超2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蚌埠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8)培育引进大型外贸主体,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36﹒做大消费市场。
(1)开展皖美消费行动,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和以旧换新,培育县乡消费、数字消费等新的增长点,支持各地举办富有特色的消费节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进“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圈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新培育10条特色商业示范街。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5)支持合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6)壮大一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7)招引一批知名连锁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8)力争新增限上企业1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37﹒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
(1)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培育工业设计中心6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2)加快建设一批软件产业园,软件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各市政府。
(3)加快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园,培育认定大数据企业50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4)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新业态。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创建国家“两业融合”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6)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七、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8﹒实施投资项目攻坚行动。
(1)以重大项目为牵引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600个以上、竣工12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2)加大制造业投资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4)开展新兴产业百亿项目攻坚,加快长鑫存储二期、中航锂电等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
(5)开工建设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开工建设扬州—马鞍山城际铁路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开工建设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安庆段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交控集团等。
(8)加快实施合肥—新沂高铁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加快实施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
(10)加快实施合肥新桥机场改扩建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1)建成阜阳华润电厂二期、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
(12)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控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3)实施“新基建+”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14)创建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5)创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合肥、芜湖、宿州市人民政府。
(16)新建5G基站2.5万座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39﹒全面延伸“双招双引”。
(1)继续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推动市县明确主导产业定位,编制产业链招商路线图,不断优化产业生态。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3)提升展会招商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4)提升行业商协会招商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5)提升基金招商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6)提升专业机构等招商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7)强化省级专班组织协调服务,建成线上投资意向和项目线索闭环管理机制,完善省市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市县组建一批强有力、专业化的招商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40﹒完善项目推进保障机制。
(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投资”,把服务项目建设和投资增长纳入部门考核。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2)推行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3)完善“星期六”土地要素会商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
(4)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5)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加强专项债项目谋划、常态化储备和穿透式全过程管理,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
八、强化国家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区域争先进位、竞相发展
41﹒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1)加强与沪苏浙重点领域合作,推动重点协同深化事项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
(2)加强与上海开放平台对接,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城市展示中心和海外高端人才招引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等。
(3)深度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G60科创走廊建设,设立运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开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联合攻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G60科创走廊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单位。
(4)加快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上海段。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建成黄山—千岛湖高速公路。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控集团等,黄山市人民政府。
(6)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深化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宣城与湖州毗邻地区开展皖浙合作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加快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培育新的新型功能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2﹒加强与中部地区各省合作。
(1)加快中部城市快速通达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控集团、省投资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2)依托交通动脉协作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和特色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3)支持省际毗邻县(市、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
(4)推动长三角和中部地区商协会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
(5)建强用好资本市场对接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6)建强用好贸易中心对接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7)建强用好高能级展会对接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等。
43﹒提升合肥都市圈和皖江城市带能级。
(1)推进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开展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专项建设行动,实施一批一体化工程,加快形成空间联系紧凑、功能高度协同的发展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六安、淮南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提升皖江城市带高质量发展水平,支持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沿江智造走廊,建立皖江城市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协同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4﹒推动皖北、皖南、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提速发展。
(1)着力推进皖北振兴,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突出用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形成推动皖北发展的乘数效应。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以项目互动为抓手,省市联动谋划一批集成性、跨区域的“项目包”,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高水平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用好沪苏浙结对帮扶皖北城市机制,尽快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工建设皖北8个县(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5)充分发挥皖南顶级山水人文资源优势,加强区域联动,支持黄山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黄山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等。
(6)打造一批与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7)加快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作建设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
(8)进一步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优化政策供给,加强要素资源引入和产业导入,扩大红色旅游、高端农业、生态型产业等项目布局,为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注入新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5﹒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推进城市更新单元(片区)试点建设,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充电桩1.8万个。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人防办等。
(3)开展“脏乱差”治理,支持争创卫生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4)高水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5)加强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补齐产业园区城市功能短板。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
(6)实施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和城镇按照中小城市标准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7)扩大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九、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进一步汇聚市场资源、激活发展动力
46﹒大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1)深化自贸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在商事制度、贸易投资、金融开放创新、科技创新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2)强化自贸试验区更多围绕确定的主导产业,推出创新性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举措,把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推动产业发展更好结合。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3)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信息发布、评估推广、项目推进”三项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4)设立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5)深化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6)编制面向市场主体的创新制度案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7)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和经济总量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增市场主体超1万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47﹒提升开放平台能级。
(1)支持合肥空港综保区、蚌埠综保区、芜湖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2)争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等。
(3)争创东盟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工商联等。
(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口岸管理体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等。
(5)推进市场化、开放型展会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等。
(6)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9)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10)深化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1)深化对港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港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2)深化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联、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3)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加强与德国等欧洲国家友城务实合作,聚集RCEP国家拓展友城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
48﹒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9)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壮大通航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等,芜湖、六安、安庆市人民政府。
(10)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1)实施上市公司倍增和基金规模倍增计划,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京沪港深交易所合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12)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1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9﹒实施碳达峰行动。
(1)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电力公司、皖能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开展“双碳”科技创新专项,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探索开展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6)严格审批新增“两高”项目,加强存量项目节能挖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7)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8)布局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5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电力公司等。
(9)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0)加快“外电入皖”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5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3)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4)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1.5%。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科院等。
(5)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8)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9)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出台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新一轮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展开“四廊两屏”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4)加快马鞍山“白菜心”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7)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8)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五大森林”行动,完成造林绿化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9)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10)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
(11)支持黄山市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黃山市人民政府。
(12)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共享发展
52﹒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以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就业结构优化,不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逐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3﹒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全面展开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2)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智慧学校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完善“双减”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5)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6)扎实推进部省共建技能安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等。
(8)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和高峰学科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生均拨款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省税务局等。
(10)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多措并举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大教育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标、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4﹒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4)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7)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增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0)实施“善行安徽”行动,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红十字会、省税务局等。
(11)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85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68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12)进一步做好红十字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3)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14)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5)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55﹒深入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1)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
(2)建设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3)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进48所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
(4)推进癌症早诊早治和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5)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
(6)抓好血吸虫病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7)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中药材市场能级,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亳州市人民政府。
(9)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加强早期监测预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等。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1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场地设施3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12)积极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办好第十五届省运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残联、安徽广播电视台等,滁州市人民政府。
(13)办好第八届省残运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等,滁州市人民政府。
(14)办好第九届省少数民族运动会。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等,滁州市人民政府。
56﹒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1)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发掘、研究、保护、利用全链条建设,实施一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项目,提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品质。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志研究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退役军人厅等。
(2)提升改造烈士纪念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
(3)建设一批智慧博物馆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提高文艺作品创作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
(5)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培育一批文化新产业新业态。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6)繁荣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深入实施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7)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8)发展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9)加快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做强广电新型主流媒体,讲好中国故事安徽篇。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5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2)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打造“网络+网格”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深化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4)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援藏工作队、省援疆指挥部。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各市政府。
(6)畅通群团组织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等。
(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要办理到位,决不走过场。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十二、构建全流程、多层次安全保障网,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
58﹒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和措施。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诊疗救治等能力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2)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构建更加牢固的全民免疫屏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健全全链条精准防控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59﹒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2)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监测运行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化“食安安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等。
(4)实施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5)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图和省级自然灾害防治区划。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华东能源监管局等。
(7)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8)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9)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极端天气等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0﹒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与化解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部安徽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2)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稳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和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3)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办、省军区保障局等。
(4)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5)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建设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省军区动员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6)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61﹒提升政府法治和诚信建设水平。
(1)依法全面做到政务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6)依法兑现政府公共政策,全面清查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义务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信访局等,各市政府。
(7)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62﹒增强专业化能力和素质。
(1)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加强政府智库建设,珍视用好科学家、专家、企业家资源,广开汇聚众智的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政府政研室、省参事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等。
63﹒以创新开放改革的作风狠抓落实。
(1)推动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3)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64﹒坚持党建引领。
(1)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4)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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