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通〔2022〕3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2〕30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千方百计促进202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就业渠道拓展计划
(一)拓展产业就业岗位。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聚焦省内重大产业发展项目、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领域人才需求,深挖就业岗位,开展专项岗位对接活动,升级打造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聚才平台,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扩大企业吸纳规模。配合本地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及时足额兑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毕业生招聘规模。
(三)大力引导到基层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社区岗位支持计划,建立完善岗位征集机制,引导毕业生到乡村振兴、基层社区、教育医疗、社会服务、文化体育等领域就业。发挥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稳定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就业计划,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指导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四)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引导高校毕业生围绕无接触配送、互联网医疗、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兴产业等新业态实现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为灵活就业毕业生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
(五)鼓励毕业生创新创业。2022年全省计划扶持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毕业生精准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等资金支持。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倾斜创业服务资源,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要优先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开展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贵州省选拔赛,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团队和项目,着力激发创业创新动力。
二、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
(六)以职业培训补技能短板。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根据市场需求和毕业生求职需要,开展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等,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拓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在岗转岗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七)以就业见习补经验短板。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广泛挖掘符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需求的高质量见习岗位,2022年全省计划募集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优化就业见习制度,提升就业见习信息化水平,强化见习宣传,切实发挥见习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积极作用,确保见习规模不低于2021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建设,定期跟踪、动态管理,更好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八)以职业指导补求职短板。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为指引,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职业指导直播课等系列职业指导活动。加强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设,遴选建立全省职业指导核心专家库。强化毕业生分类指导、引导,帮助其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制造业职业体验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机会,增强职业认知、感受职业发展,引导毕业生面向一线岗位就业。
三、实施就业服务供给计划
(九)推动校内服务多元化。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招聘服务进校园、就业指导进校园、创业服务进校园、职业培训进校园、困难帮扶进校园等“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打通校内校外服务资源,为毕业生提供近距离、多层次、全方位就业服务。
(十)推动就业服务精准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引导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为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夯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供“1311+”就业服务,即在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基础上,根据毕业生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当中。
(十一)推动政策服务便捷化。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便捷政策申请享受,简化办理程序,积极探索、推广运用线上补贴申领平台,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加强大数据比对筛查,推动“政策找人”,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十二)推动困难帮扶精细化。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专人专账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落细帮扶措施,强化信息供给和服务供给,扩大就业选择机会,帮助其积极主动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做好托底帮扶。
四、实施就业保障支持计划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政治责任,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将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抓紧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方案,聚力抓早抓实,压实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督导,有效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共同营造关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四)凝聚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贵州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有效资源,合力推进工作,努力稳定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就业大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工作协同,及早介入,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服务衔接。要充分发挥市场化服务机构或组织在求职招聘、教育培训、职业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就业市场的活力。
(十五)营造就业公平环境。严格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指导督促各类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积极促进公平就业。切实强化权益维护,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简历、“培训贷”、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引导,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六)强化就业宣传引导。采取发送点对点短信、编制本地政策清单、公开服务渠道及联系方式、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到接地气、见实效。树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对照典型,将个人理想融入贵州高质量发展事业中,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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