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2022〕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 活动若干举措〉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 活动若干举措〉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2〕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若干举措》已经2022年第4次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厅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高 伍 王宇恒
联系电话:0371-69690401、69690258
电子邮箱:jycjj2019@163.com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3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相关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开展以工代训,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实现“以训稳岗”。
二、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力争企业年培训120万人次、90万人取得证书。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创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LPR-150BP至LPR+150BP的部分予以贴息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全年完成就业见习2.5万人。评选一批省级示范见习基地,促进就业见习“扩量提质”。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提供企业人才发展支撑。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三化”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支持各地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园区。完善“全职+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协议、特聘、兼职、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助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放宽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条件,积极为企业引进博士后人才搭建平台,做好企业博士后工作平台的管理创新与发展,切实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支持企业面向海内外延揽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着力推动落实一批高质量人才合作项目。
六、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办好“11+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通过多种平台实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有效促进劳动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对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利用现有各种企业监测系统,做好用工监测。发挥“万人助万企”活动专班作用,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用工得到优先保障。支持企业通过余缺调剂等方式解决用工难题。
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完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招工用工,依法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完善薪酬服务体系,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
八、强化工作督导激励。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抓好惠企助企政策落地见效,并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要发挥好人社服务企业专班、专员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省厅将定期通报人社系统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进展情况,对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并提请厅领导约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我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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