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22〕22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注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3-23 06:24:12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注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22〕22号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重庆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情况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推广的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工作,我会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年检对象

所属重庆注协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截止时间

2022年8月31日前。

三、年检形式

线上年检

四、年检内容

1、是否已完成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

2、是否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五、年检程序


1、对2021年12月31日完成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华会计网校培训的非执业会员,以及2021年新批入会的非执业会员,直接确认为2022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名单附后),本年度无需再提交其他年检材料。

2、未在附件名单内的非执业会员,登陆重庆注协网站(www.cqicpa.org.cn)专题专栏——继续教育——选择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2021年),完成24学时,并获得标有“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将合格证截图发送至重庆注协会员部邮箱:cqicpa_hyb@qq.com,待重庆注协审核后通过年检。(注:以往年度多年未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需提供所有未参加年检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电子证书二维码扫描截图)

3、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本人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相关情况如实报告重庆注协,由重庆注协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自行退会的。

六、年检信息查询

非执业会员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详细基本信息及年检信息,电子证的操作说明详见:《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电子证书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cqicpa.org.cn/a/banshizhinan/20211029/6565.html

七、注意事项

1、重庆注协免收非执业会员2021年度会费;

2、未完成2022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重庆注协将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年检工作咨询及社会监督电话:67031194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67031193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情况(2022年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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