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协调三方办〔2021〕8号《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服务团人选的通知》
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服务团人选的通知
豫协调三方办〔202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高等院校,省属(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地,助推“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现将志愿专家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组建志愿专家服务团队,能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有助于推动全省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人员构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工会、相关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等,可以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干部、大中专院校教师、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领域的律师、法官、专家等。志愿专家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了解党的劳动关系方针政策,熟知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工作热情。
三、主要职责
志愿专家服务团主要协助开展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一)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标准、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咨询;
(三)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举办的相关培训中担任讲师;
(四)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薪酬设计指导;
(五)指导企业做好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
(六)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处理,调解劳动关系纠纷;
(七)协助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他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三方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地专家团,并择优向省三方办推荐优秀专家,组织填写《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推荐表》报送省三方办。
(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正式聘为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颁发聘任证书。志愿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可连续聘任。志愿专家可优先参与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并由省三方择优向国家三方推荐,参加国家三方各项表彰活动。
(三)符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条件的人员,可填写《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推荐表》,附个人事迹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照片(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371-69690128
电子邮箱:ldgxc@qq.com
附件:河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推荐表
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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