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2-03-19 07:04:39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发展活力,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综合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旅游业体系,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次达到1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2万亿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通过持续努力,打造一批富有赣鄱特色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进一步扩大“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影响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成效显著,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最美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旅游休闲康养胜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丰富产品供给

3.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推动南昌以“天下英雄城”、赣州以“红色故都”、吉安以“革命摇篮”、萍乡以“毛主席去安源”、上饶以“可爱的中国”为主题,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区。支持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于都高质量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打造长征文化线路品牌。建立全省红色教育培训联盟,打造红色教育培训“江西品牌”。办好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提升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影响力,编制发布中国红色旅游发展指数,推进红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全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打造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场集团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做好碳中和碳达峰工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旅游产业结构、开发模式和游览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利用好丰富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和度假旅游项目,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全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鄱阳湖最美岸线”“赣江最美岸线”,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聚焦“白鹤”品牌,建设世界最佳观鸟胜地和科学考察基地。拓展生态旅游发展空间,协同推进生态旅游协作区、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国家森林步道、国家生态风景道等相关项目和品牌建设,推进武夷山、罗霄山、天目山、南岭国家森林步道江西段建设。深入挖掘山水背后的文化内涵,推动“山水之乐”向“文化之乐”升级,打造最美生态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提升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产业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深入挖掘古村古镇、民族村寨、民俗风情特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要素齐备、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精品景区。依托旅游景观廊道,建设一批类型多样的乡村旅游风光带。大力发展精品民宿、乡村主题酒店、精品休闲农庄、乡村旅游综合体,推进乡村旅游消费升级。培育发展一批省级乡村旅游度假区,打造全国乡村旅游新标杆。(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深度发展文化旅游。深入挖掘陶瓷文化、农耕文化、书院文化、名人文化、江右商帮文化、中医药文化、戏曲文化、豫章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等,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申报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工业企业与旅游相结合,打造一批工业文化旅游景点。挖掘提炼古城古镇古街古村古遗址、博物馆纪念馆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文化内涵,打造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讲好江西故事,打造文化和旅游故事IP、形象IP、产品IP。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提升国家级徽州文化(婺源)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水平,支持九江庐山文化和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文化演艺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7.全力发展康养旅游。大力推进“药、医、养、游”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中国药都樟树、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和热敏灸品牌,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依托宜春、九江、赣州、吉安、萍乡等地温泉资源,建设一批温泉康养度假小镇。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大力发掘庐山、井冈山、武功山、九岭山脉、怀玉山等优质避暑旅游气候资源,建设避暑康养旅游胜地。将健康、养生、运动融为一体,发展运动康养旅游业态。引导发展红色修德养廉、禅修道养等文化康养产品。全面繁荣康养旅游市场,将我省建成为全国一流的旅游休闲康养胜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8.多元发展度假旅游。完善重点景区、度假区、乡村、城市等休闲度假设施,开发山地休闲度假、滨水休闲度假、乡村休闲度假、都市休闲度假等专项度假旅游产品,适度发展冰雪旅游度假产品,加快打造一批度假城市、旅游度假区、度假酒店群,创建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培育赣鄱特色休闲度假胜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建筑和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打造城市名片。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城市地标、文创园区、文博场馆、剧场、艺术中心等资源,高标准建设一批城市旅游景区、景点和配套综合体,推出一批城市精品游览线路,争创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完善城市多元消费体系,打造一批博物馆类型的高等级旅游景区,培育特色文化街区,鼓励申报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城市旅游新名片。(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西文化演艺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0.培育发展新业态旅游。做精高端直升机观光、航空摄影、低空飞行体验等低空旅游产品,积极推动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推出一批特色研学旅游品牌,创建一批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建设,办好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南昌国际马拉松等精品体育赛事。全面提升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冰雪旅游、内河游轮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户外探险旅游、工业旅游、影视旅游等新业态产品品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江西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1.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以景德镇和庐山为核心,串联全省世界遗产,面向入境市场打造一条国际黄金旅游线路。推出“清婺景”“昌九庐”“景上鹰”“环鄱湖”“昌吉赣”“新宜萍”等一批旅游“新赣线”。鼓励各设区市推出一批面向不同客源市场、不同游客群体的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推动旅游企业、旅游产品等全面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合作共建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闽粤交界地区、湘赣边区域、湘鄂赣旅游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外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营销

12.塑造鲜明旅游品牌。开展“江西风景独好”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1+X”品牌体系。深化“庐山天下悠、三清天下秀、龙虎天下绝”品牌内涵,重点突出“嘉游赣”旅游产品服务品牌和红土圣地、陶瓷故乡、客家摇篮、白鹤王国、万年稻源、户外天堂、康养福地、才子之乡等区域子品牌。提炼全省风景代表性符号元素,绘就风景独好导览图,推动“江西风景独好”全球传播,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3.创新主题节庆营销。将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米粉节、鄱阳湖国际观鸟周、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江西森林旅游节、赣菜美食文化节、武功山帐篷节、宜春月亮文化旅游节等打造成国内外一流的节庆品牌。充分利用国际艺术节、电影节、电视节、音乐节、电竞节、动漫节、博览会和书画展等平台,精心挑选参展内容和文化旅游产品,积极向海外推介。整合政府、企业和媒体资源,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动推广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全新节庆推广格局和省市县三级节庆体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江西广播电视台,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媒体宣传。加大与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力度,做好品牌宣传。重视新媒体宣传,深化与头部新媒体平台(抖音、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小红书等)合作,运用文字、图片、音频、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进行创新营销,全方位展示江西旅游新形象。运用网络大数据,优化设计多条家庭游、小团游、自驾游旅游线路,切实提高精准营销水平。(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科技赋能


15.完善智慧旅游平台。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迭代升级,扩大“嘉游赣”文化和旅游电子护照发放规模和使用范围。完善智慧旅游监管平台,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相关数据信息,构建数据支撑、科技引领、业态创新、跨界融合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支持智慧旅游市级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和重点景区平台数据共享,实现全省智慧化监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6.推动智慧景区建设。积极推动景区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建设,积极推动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门票预订、交通接驳、智慧停车、智能找厕、消费购物等功能。支持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提升旅游体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7.推动旅游科技融合。积极推动5G(第五代移动通信)、AI(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场景的广泛应用,推进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项目,推动南昌打造世界VR旅游目的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加快现代科技辅助旅游纪念品设计与营销。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在旅游业中的应用,提升旅居车、游乐游艺设施设备、智能旅游装备等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旅游装备制造业优势品牌和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服务水平


18.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开展景区达标提升行动,推进景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严格按照“精品化、特色化、标准化、人性化”要求,全面提升改造景区通景公路、景区公路、游步道、索道栈道、观景平台、廊亭椅凳、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水电管网、环卫设施、智慧旅游、应急救援、景观风貌等基础设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景区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9.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培训和宣贯工作。结合我省旅游业实际制定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要求更严、水平更高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和激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级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对全省旅游行业管理进行流程改造,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各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建设文化和旅游服务专区,拓展提升“赣服通”旅游服务功能。巩固提升“厕所革命”成果,推进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全面推行“一厕一码”和旅游厕所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平台应用,完善旅游厕所在线反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打造“诚信旅游省”。推进旅游法治建设,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旅游市场规范发展,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维护游客旅游消费合法权益。提升监管质量,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先行赔付机制深入实施,加快建立覆盖市、县(景区)两级旅游诚信退赔机制,设立旅游专项理赔金,明确在重点旅游景区及游客集散地设立旅游法庭、警务室及旅游调解委员会等旅游争议调解机构,加强联合执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1.建设旅游名县。在全省开展“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建设,制定出台“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建设实施意见及考评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对旅游名县在省级公共文化及旅游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奖补,依法依规在建设用地和产业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整体提升江西旅游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政府)

六、完善要素支撑

22.培育特色餐饮住宿品牌。弘扬赣菜文化,推动赣菜名品、名店、名节等进景区,重点推广赣菜“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引导知名赣菜正餐和小吃企业到景区发展,鼓励赣菜节庆活动与景区联动,丰富景区优质餐饮供给,形成“美景+美食”融合发展局面。对接引入知名品牌酒店,重点建设文化主题酒店、亲子度假酒店、乡村休闲酒店等,培育高品质住宿品牌。积极打造“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民宿+美食”等新业态,推动民宿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3.提升旅游商品创意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与景区景点、文创街区、创意设计机构等深度合作,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创品牌,积极发展文创商店、文创街区、文创集市、文创展会,持续打造“天工开物”“江西好礼”等文创产品,拓展线上线下文创产品营销网络。重点扶持大型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交易中心、旅游商品创意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4.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推动重点景区“便捷通高速”工程,实现机场、高铁站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争取4A级以上景区开通旅游专线、班线客车,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设施,提升重要高铁接驳功能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支持打造入赣道路服务区旅游文化驿站。推进旅游业与民航业融合发展。支持全省各机场构建“快进慢游”航空网络,推动省内重点景区开通至机场的景区直通车,助力“引客入赣”。(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公司,南昌铁路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5.打造多元文化娱乐业态。积极引入国内文娱头部企业,努力探索“文娱+”融合发展新模式,实现人才、平台、资本等要素聚集,加强文娱产业“内容至上、IP为王”特质,优化业态布局和产业生态。加大信息技术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尝试将沉浸式剧本娱乐、动漫影视研学、体育运动赛事、音乐歌舞演艺、情境式实景娱乐等多种业态融入到旅游场景中,为文娱体验创造新活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江西文化演艺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做大市场主体

26.培育龙头文化和旅游企业。深化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一批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深化庐山、武功山等重点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旅游细分行业的“独角兽”企业,加速庐山旅游、婺源篁岭等重点企业上市进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旅游项目开发。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及各设区市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7.立足产业招大引强。围绕旅游关键领域,突出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聚焦重点领域和新业态,创新招商机制,坚持招大引强,找准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用好世界VR产业大会、江西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等平台,举办文化和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吸引大型旅游企业来赣投资文化和旅游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8.打造标杆产品项目。突出发挥“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宣传效应,对标世界级旅游景区标准,培育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我省国家5A级旅游景区数量持续增加,2025年力争达到15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来抓,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制,着力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政府、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合力共为、各负其责的旅游产业发展责任体系。各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对引进大企业、大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建立省、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旅游项目机制,优选一批旅游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进行统筹调度。(责任单位: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0.加大政策支持。支持各地探索旅游综合用地开发模式。对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建设用地,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必要的环境用地等点状布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旅游多元投入。引导金融机构、政府基金和各类融资平台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鼓励扩大旅游企业经营责任险覆盖范围。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类贷款业务,做好“文企贷”“文旅贷”“专项债”配套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化和旅游发展基金。(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

31.用好人才智库。引进一批会策划、懂经营、善营销的领军型、高层次旅游人才。加强创意策划、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人才培养力度。遴选一批文化和旅游专家队伍,支持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培养一批优秀文化和旅游企业领头人。鼓励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提高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等院校办学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2.强化监督考核。发挥监督考核在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强化督查指导,对本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定期督查并通报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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