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22〕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2〕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全力以赴保夏粮丰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22〕1号),扎实做好全省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全力夺取今年粮食丰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
对标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要求,2022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为4507万亩。其中,西安市386万亩(含西咸新区)、宝鸡市451万亩、咸阳市515万亩、铜川市100.5万亩、渭南市769.5万亩(含农垦)、延安市220万亩、榆林市1092万亩、汉中市379万亩、安康市333万亩、商洛市238万亩、杨凌示范区2万亩、韩城市21万亩。各地要尽快将粮食播种面积分季节、分茬口、分作物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镇、村及具体地块。去年秋季未播种的水淹田块,要抓住春耕关键期,全力种足种满、补齐缺口。要千方百计扩大夏播面积,推动季节性撂荒地全部恢复种植,提高复种指数。要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用途,稳妥引导占用耕地的苗圃、草坪、失管果园等逐步还田种粮。要持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最大限度挖掘种植潜力,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
二、扎实抓好小麦田间管理
各地要把小麦田间管理作为春季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名干部包镇进村促春管”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2〕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2022年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方案》,紧抓小麦返青到拔节的关键时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小麦田间管理各项措施落实。要组织县、镇两级行政干部深入村组,逐户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积极投入春季田间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技术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培训,发放明白纸、技术挂图等,指导农民掌握技术要领,引导农户抢抓农时开展追肥灌水。要充分发挥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示范作用,引领分散种植户落实春季田间管理各项管理措施。
三、坚决促进大豆油料增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豆油料生产,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对标国家下达的大豆种植目标任务要求,2022年全省种植大豆260万亩。其中,西安市4.5万亩(含西咸新区)、宝鸡市13万亩、咸阳市7.5万亩、铜川市2.5万亩、渭南市9万亩(含农垦)、延安市28万亩、榆林市102万亩、汉中市32万亩、安康市28.5万亩、商洛市33万亩。各地要尽快将大豆种植面积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镇、村及具体地块。要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突出重点区域,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茬大豆的发展目标。陕北、渭北地区要因地制宜发展花生、油葵等作物,确保油料生产稳定。
四、科学推进防灾减灾救灾
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省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会商,加强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灾害影响,及早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前落实防御措施。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分作物、分灾种制定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家科学调查评估灾情,推进科学抗灾。各市、县、区要加大救灾支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要充分发挥病虫监测站作用,采取定点监测与田间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病害监测防控,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指导灾害防御,严控为害损失。
五、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将粮食种植面积作为市、县、区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产量作为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确保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按照《陕西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划定时限节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要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十四五”节水行动方案》,推行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增强农业抗灾能力、稳定旱区生产水平。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大中型灌区、粮食规模化经营示范区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产出能力。要持续深入开展机械深松深耕作业,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提升耕地质量。要持续推广玉米增密度“5335”、小麦宽幅沟播“3335”等集成技术,提升粮食单产水平。要加大新品种培育力度,优选高产优质抗逆、适宜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要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机具,加大粮食生产重点环节所需农机装备补贴力度,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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