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2021〕9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2021〕9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加快补齐本市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解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举全市之力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市情农情,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为发展方略,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城市现代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同谋划、一并实施,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探索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73万亩、31万吨以上,蔬菜播种面积、产量恢复到62万亩、156万吨以上,生猪存栏达到50万头、出栏达到90万头左右,一批农业关键科技项目立项攻坚,农业从数量回升向量质同升转型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乡规划一体化、资源配置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成为农业鲜明特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7%,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高效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品种自主创新率明显提升,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蔬菜、猪肉自给率分别达到20%、10%以上,绿色有机产品总量力争翻一番,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煤改清洁能源覆盖率达到90%,农村公共卫生等服务短板基本补齐,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农民中等收入群体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1左右,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基本消除,郊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数稳步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京华大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范例,京郊农村成为超大城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范例。
二、培育科技与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三)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全面评估和调整补划,推动农田空间布局优化、质量提升。建立“田长制”,实行接任、离任交清单制度,把耕地保护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搭建数字化管理系统,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建设6万亩高标准农田。
(四)抓牢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各涉农区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实行党政同责。守住农业基本盘,推进“五个百万”工程建设:打造提升百万亩粮菜生产空间、发展百万亩林下经济、优化提升百万亩优质果园、确保百万头生猪出栏、协同津冀共建环京百万亩农产品供应基地。坚持“种满”“种好”两手抓,实施设施农业以奖代补、绿色服务、菜田补贴等专项扶持措施,加快补上蔬菜集约化育苗、机械装备、产销衔接等短板,推动设施蔬菜稳面积、提产能、增效益。新发展一批宜机化、智能化新型日光温室和5000亩高效设施,打造3条蔬菜产业带、3个高效设施农业片区,建设蔬菜产业10个万亩镇、100个千亩村、1000个百亩示范园,形成“三带三片区、十镇百村千园”格局,打造百亿元产值的设施蔬菜产业集群。允许在禁养区以外区域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达到生物安全标准的现代化规模养殖业。
(五)有效服务国家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把农业科技纳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积极承接国家级农业重大任务,强化国家农业创新战略力量的牵引带动作用和成果就地转化能力。集聚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围绕生物种业、高效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等领域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以清洁能源、人工智能为基础的第三代农机产业化应用。打造“农业中关村”,大力推进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抓好智慧农业创新工场等试点。建设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推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创建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业产业强镇,提升7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100家左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
(六)打造“种业之都”。接续实施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种质创制和品种选育联合攻关、特色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设施蔬菜良种更新工程,建设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引导研发力量向都市精品籽种倾斜,认定20家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选育推广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绿色优质多抗高效品种。以通州国际种业园区、平谷国家现代农业(畜禽种业)产业园为载体,建设现代种业创新中心。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推动《北京市种子条例》出台。
(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农机井用途和计量管理,落实农业水价制度,严格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强化裸露农田扬尘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高标准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
(八)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积极探索林药、林菌、林蜂、林禽等多种模式,打造新型农林复合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推广净菜上市。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着力培养一批农村流通类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构建以电商平台为引领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北京优农品牌目录,培育提升品牌价值,恢复推广一批“老口味”蔬菜品种,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开发。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旅游融合,挖掘农业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特色元素,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耕读教育、森林康养等业态,更好满足市民到乡消费需求。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打造一批精品主题线路、休闲乡村和示范园区。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民宿发展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带动传统农家乐转型升级。开展乡村民宿星级评定,引导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乡村旅游现代化服务水平。
(九)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改革农业组织方式,用好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土地股份合作、互换并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途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2021年市级培育200家示范家庭农场、20个家庭农场示范乡镇、3个家庭农场示范区、20个示范合作社,完成顺义区、平谷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产销衔接、冷链物流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农民企业家、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工程,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落实人才返乡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
三、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研究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新路径,全面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制定“二绿”地区发展规划。研究政策措施,推进窦店镇、马坊镇等新市镇建设,培育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长沟基金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相互融合,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就业、居住、综合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心。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两线三区”空间分区管控要求,分类推进整治完善类、城镇集建类、特色提升类、整体搬迁类四类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完成第四轮山区搬迁工程。建设一批新型农村社区。
(十一)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全面实施路长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交客运服务水平。分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1年推进50个村实现集中供水,全市行政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一户一表、计量收费”。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因地制宜推进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促进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2021年基本实现村庄卡口可视化全覆盖。抓好平谷区、房山区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十二)建设有北京特色风貌的美丽乡村。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培育一批乡村全面振兴样板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落实“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每年解决3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常态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十三)加快补齐农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短板。做好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口倒挂村卫生设施薄弱问题,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每村至少配备一个卫生室和一名医疗卫生工作者,以村庄常住人口为基数,测算村级医疗卫生工作者人员缺口,通过购买服务、下派人员等方式,补齐不足,推进镇级管理、村级使用。做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统筹辖区资源,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小药店、小诊所管理,强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疫情防控中的探头作用。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城乡一体化学校、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建设一批农村养老服务驿站、老年餐桌,建成不少于10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支持连锁便利店、药店等进农村,推动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
四、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十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村地区管”机制。出台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施集体建设用地“点状”布局与供地,保障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完善节约用地激励机制,整理节约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体系,分类落实户有所居,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十五)提高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农民充分就业工程,引导农民劳动致富。推动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地到城市公共服务岗位、重大工程项目就业。积极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帮扶项目。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增长机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培训农民2万人次以上,推动3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社会单位转移就业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等岗位就业一批、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用工就业一批、鼓励灵活就业一批,到2025年基本实现将本市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十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低收入帮扶成果,对现有帮扶政策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向常态化帮扶、内生发展转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份退出以及股权继承、转让、抵押担保等后续制度安排。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产资源、提供有偿服务、利用财政扶持形成资产参股入股等多种途径,增加集体收入。扩大新型集体林场试点。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行动,2021年实现2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
(十七)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年稳步提高,到2025年达到8%。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提高扶持精准度,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推进温室大棚、大型农机、生猪活体等抵押融资,支持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基本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依托信用体系的融资担保机制。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试点。
五、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八)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负总责、区和乡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专班。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乡镇党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职称评定、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等向乡村人才倾斜,探索各领域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千名干部科技人才进千村入万户”活动。
(十九)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抓好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村级后备人才库,完善第一书记选派、乡村振兴协理员选任等长效机制。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研究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工资补助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常态化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提升行动。建设法治乡村,将法律咨询援助、人民调解等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二十)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乡村文化事业发展,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市庆祝活动、北京农民艺术节、“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等,支持农村文艺创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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