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胡忠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4-11 20:00: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胡忠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2〕66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追认)胡忠玉张则民苑传胜3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22〕8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胡忠玉同志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