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2〕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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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2〕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6日




 





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施“十大行动”,着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流通体系,大力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全力增加更优质的消费供给,努力营造更浓厚的消费氛围,加快推动全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一)实施消费中心城市打造行动。制定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编制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建设知名商圈、集聚消费资源、培育时尚业态、繁荣夜间经济、创新消费模式、优化消费环境为重点,按照“1+4+6”的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多层级的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南昌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核心商圈,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着力扩大品质消费、时尚消费,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全国重要消费目的地,到2024年南昌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超过25%。支持赣州、九江、上饶、宜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到2024年各打造1个以上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核心商圈,消费辐射力、带动力明显提升。支持吉安、抚州、鹰潭、萍乡、景德镇、新余立足自身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城市消费场景提升行动。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高品质商业街区,到2024年培育认定8条省级示范商业街区。大力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推进南昌国家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南昌洪城大市场、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南康家具市场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发展。加快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引导绿色消费,到2024年国家级“绿色商场”数量突破20家。提升夜间经济街区品质,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到2024年打造10条省级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和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发展社区商业,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大力推进主体下沉、渠道下沉、产品下沉,支持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进入县域市场,向农村延伸营销网络,在乡镇开设一批中小商超、新型连锁便利店。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商业网点,持续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争到2024年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品牌消费提质行动。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省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到2024年引进知名商业品牌门店20家,引进知名零售品牌门店10家,新增知名便利店品牌门店超300家。完善江西老字号认定相关规定,到2024年新增老字号企业30家。持续开展江西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企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100个。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和口岸功能平台作用,积极扩大中高端消费品和服务进口。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生产同线同标同质的优质消费品,积极拓展境内市场。提升服务消费品质,打造服务消费品牌。加快“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建设,持续打造“全国学子嘉游赣”等文旅消费品牌;提升全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功能,加强平台推广,打造家政服务品牌;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建设一批休闲康养小镇,打造康养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消费业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健身步道,打造一批精品赛事,促进体育消费。在全国打造一批“江西中医热敏灸”健康馆,进一步提升热敏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赣菜品牌推广行动。持续打造赣菜品牌,不断提升赣菜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赣菜研发创新,打造健康、时尚新赣菜。大力宣传推广赣菜名菜、名小吃,推动赣菜名品进星级酒店、景区、机场、高铁站和校园,在省外重点推广1-2道经典赣菜,以点带面提升赣菜辨识度。支持赣菜餐饮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推广赣菜名店,引导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开设赣菜特色门店,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力争到2024年年营业额亿元以上的餐饮龙头企业超10家,新增省外赣菜特色餐饮门店1000家。在全国重点城市遴选一批声誉好、规模大、特色足的赣菜门店,建设赣菜展示推广中心,打造赣菜推广窗口和名片。推动江西米粉企业加快走出去,新增省外江西米粉餐饮门店3000家,培育1-2家全国知名米粉连锁企业。持续办好中国米粉节和赣菜美食文化节,促进餐饮行业交流合作。开展美食街建设提升工程,高标准打造南昌中华米粉美食街,认定10条省级赣菜美食街,打造赣菜美食消费的新地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会展消费扩容行动。深入开展“一城一展”“一产一会”,精心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南昌飞行大会、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等展会,支持各地结合产业特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专业性强的品牌展会,评选10个以上江西品牌展会。持续推进“会展赣军”计划,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增加优质展会资源供给,进一步增强对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消费带动效应。推进会展场馆建设提升,力争到2024年实现各设区市专业会展场馆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实施消费促进提升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上下联动、全民共享,围绕重要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迎春消费季”“金秋购物消费季”“江西消费促进月”“赣品网上行”“老字号嘉年华”“百日百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等重点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节庆、店庆、网购节、年货节、直播节、汽车节、家装节、旅游节、文化节、庙会、电影节、音乐节、啤酒节、采摘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发放消费券,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省市县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每年省级层面举办10次以上全省范围的大型消费促进活动,各市、县(区)要积极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商贸主体壮大行动。鼓励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通过参控股、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到2024年全省净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5000家,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40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零售企业达到50家。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或品牌连锁门店等,到2024年新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商贸项目40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数字商贸提速行动。建设新型智慧商业场景,推动各类商贸流通主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VR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升级,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市场、数字商超。推动“直播引流+实体消费”新模式发展,鼓励商贸企业通过导购直播、网红探店、视频营销等形式,推介特色场景、店铺和商品,打造一批新晋网红打卡消费地。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到2024年认定省级电商示范基地40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50家。加快发展“互联网+”生活服务业,积极培育“网上菜场”“网上家政”“网上培训”等新业态、新场景,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推动餐饮业数字化发展,依托网络平台积极销售预包装米粉、预制特色赣菜,推动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数字会展,打造云展会平台,为会展业创新发展赋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商贸物流提效行动。坚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做强商贸物流产业链,构建便捷高效的城乡配送体系。打造南昌和赣州、九江、上饶、宜春“一主四副”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加快推进一批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服务功能提升。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到2024年基本实现县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乡有配送站、村村通快递。推广绿色仓储、运输、包装,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和供应链管理,提升商贸物流效率。开展商贸物流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力争到2024年省级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达到130家。畅通国际物流通道,稳定开行赣欧班列精品线路及铁海联运、水水联运“天天班”,加密航空货运航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物流效率。提升口岸物流平台功能,推进南昌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和九江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运营,强化九江进境粮食、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及赣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南昌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将全省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全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推进、督查、评估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备案),落实配套政策。强化考核评估,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消费中心打造、商圈改造提升、引进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根据企业申请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已出台的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和简化对商贸企业装修等事项审批,进一步放宽户外促销、户外广告设置等限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畅通12315热线等维权渠道,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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