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技发农〔2022〕10号《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科技发农〔2022〕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安排,经研究,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科技厅
2022年3月30日
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升的农村工作重大机制创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工作的意见》,选派万名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系统联动、协同推进,不断加大选派力度、改进服务方式、强化保障机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按照总体统筹、定向选派、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作用,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特色鲜明的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新格局。
二是双向选择,精准对接。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基层科技需求,科技人员结合自身特点深入对接基层技术需求,受援县、受援单位精准选择科技人员。
三是产业引领,助力振兴。立足科技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科技、人才、资金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
(三)主要目标
全省选派科技特派员总数10000人,服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济实体”)突破10000家。服务范围实现全省17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全覆盖,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全覆盖,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全覆盖。完成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及协办企业1000家以上,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500个以上,协助200家星创天地进行专业化升级;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产品等科技成果2000项,直接服务、带动农民40万人次以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
拓展科技特派员选任专业领域。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任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由原单一农业种养殖向乡村振兴全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实现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科技特派员选任渠道。加强以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信息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选派力度,围绕重点产业和区域,深入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科技服务,引领支撑农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将“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周期由一年调整为两年,纳入省级科技特派员进行统一选派与管理。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整体统筹。统筹省市县三级,每年选派10000名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其中省级选派1000名左右;市(州)级选派不少于3000名;县(市、区)选派不少于6000名。各级科技特派员选派人数作为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优化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
探索重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委任制。在选任年度期间,对已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或由科技部门认定的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科研团队,各级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可委任其作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加强成果示范对接,强化与创新主体合作推广,将科研成果更多地应用于乡村振兴。完善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在上届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或对服务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可连任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进一步强化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组织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精准收集基层科技人才需求,由相应科技管理部门论证遴选后统一张榜,科技人员结合自身专业和服务优势深入对接基层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开展线上线下人才揭榜,强化人才精准对接。
(三)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质效
聚焦产业,组建核心服务团队。围绕我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和各地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链,组建跨单位、跨专业、跨领域的服务团队,针对产业链上突出共性问题和典型科技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面向区域,加大对口帮扶范围。鼓励科技特派员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企业开展对接帮扶,实现重点帮扶的37个县、927个乡镇、4821村全覆盖,重点帮助服务地区培育新型产业,壮大集体经济,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系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所在单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源到基层服务,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资金入股企业,与服务对象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经济实体10000家以上。
(四)加强科技特派员培训交流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着眼科技人员服务能力短板和地方科技需求,每年至少组织1期科技特派员培训,组织所在辖区内服务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交流经验做法、反馈意见建议等活动,建立更加紧密的跟踪服务管理机制。省科技厅每季度组织1次科技特派员惠农下乡行活动、每月组织1期“荆楚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技术直播培训、经常性推送各类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做法,构建常态化培训交流平台。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与数字化手段,开展方便、快捷、高效的线上线下学习与培训工作,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广大科技特派员配合服务地区和单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通过提供科技资料、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现场观摩、技术传帮带等形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支不走的科技人才队伍。
(五)打造良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
搭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含工作室)。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依托全省各级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平台建立500个以上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员应向各级平台倾斜,以成熟平台吸纳科技特派员建站设室,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基本条件。发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共建共促作用。科技特派员在站服务期间,通过集成技术、成果、信息等资源,帮助所在200家星创天地等平台进行专业化升级;同时借助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对服务区域和企业的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示范应用、技能培训等服务。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站支持。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要给予相应的政策和经费保障支持,促进区域内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和长期稳定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机制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用于省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补贴和保险费用。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本地支持科技特派员的政策措施,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专项管理费以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三不变”“三挂钩”政策的执行,为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要提供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的工作保障与服务环境。
(二)强化评价激励
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每年省科技厅组织对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特派员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强化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对科技特派员服务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对优秀的服务项目按照科研项目给予立项;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将各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服务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县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重要条件。
(三)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宣传,积极做好“大美科技特派员”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扬优秀科技特派员服务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构建全省万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科技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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