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2〕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2〕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促进内贸和外贸融合发展,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改革创新、产品对标、渠道对接、主体引领、数字赋能、服务优化,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助力我省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
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新增1000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新增100亿销售规模,培育“江西出口名牌”企业150家以上,打造“赣鄱正品”农产品认证品牌300个以上。
二、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一)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培育若干家国家级贸易双循环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参加以内外贸融合为主题的国内展会。鼓励我省“走出去”企业与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强强联合,带动内贸企业“走出去”。引导外贸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大型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及重点外资企业,拓宽内销渠道。持续开展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促进产业链有效整合,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带动更多企业走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道路。对标国际先进的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扶持和培育一批供港澳生猪养殖企业和柑橘出口种植加工企业。大力扶持畜禽生产企业进口优良种用蛋鸡,加强优质种质资源的培育和利用,解决种质资源“卡脖子”难题,推动企业种禽的生产和繁育性能与国际化水平接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实施“赣出精品”建设工程,组织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持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加大出口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境内外重点展会的展位安排向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倾斜,在电子信息、光伏产品、汽车、服装家纺、家具、鞋类、眼镜、陶瓷制品、烟花鞭炮、农产品等我省特色优势外贸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支持出口转内销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提升出口转内销产品的影响力。加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持续开展“赣鄱正品”品牌认证工作,着力将“赣鄱正品”打造成为代表我省高端农业品牌、优质放心品质、独具特色品相和先进技术集成的新名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三)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支持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建立“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符合要求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和维护“三同”产品品牌信誉。鼓励“三同”企业加强市场推广,在商场、超市等设立“三同”产品专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坚定不移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企业产销衔接、供需匹配,培育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更好对接国内国际市场。引导和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市场,推动更多企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赣货通全球”平台,实现数字化转型。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发展,丰富产品供给。复制推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网络平台与传统外贸企业深度融合,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品牌企业、优质产品与传统电商、社交电商、专业电商、直播电商等的对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三、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高地
(五)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作用,积极探索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一区一策”引导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委托加工、保税物流业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区市设立综合保税区。推进南昌进境冰鲜水产品和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推动九江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设计规划和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六)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市场。进一步加强我省特色市场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引导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外贸业务,吸引境外采购商常驻采购,提高市场外向度。充分借助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平台,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打响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麻纺博览会、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博览会等省内重点展会品牌,增进国内外市场交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做优出口转内销对接平台,支持我省商贸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七)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全力打造南昌国际航空物流枢纽、九江区域航运中心,积极推进九江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稳定开行赣欧班列、铁海联运精品线路,打造江西起运、通达全球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赣州商贸服务型、南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争取将九江纳入港口型、鹰潭纳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支持上饶、南昌申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引导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一批物流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优化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及末端网点,打通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推进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配送节点、村村通快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南昌铁路局、南昌海关、民航江西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八)挖掘扩大内需潜力。顺应多元化、品质化、数字化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扩大进口,提升智能消费、品质消费、健康消费、个性消费等供给。深入实施全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加快南昌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和赣州、九江、上饶、宜春等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响“赣菜”品牌,丰富提升“江西产品”“江西服务”的品种、质量。吸引国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入驻,加快发展“首店经济”。聚焦旅游强省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九)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标全国标杆地区做法,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推动“跨境贸易”改革任务落细落实,促进内外贸监管规则衔接,优化内外贸营商环境,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进我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指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申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积极稳妥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结果采信。深入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模式,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通关“绿色通道”“专用窗口”适用范围,提供预约通关服务。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推进“精简随附单证”及单证联网核查,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外贸企业申请国内商标注册、专利授权及著作权登记。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指导外贸企业开展网上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及备案工作。建立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等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企业创新和产品内销的积极性。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支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有关出口产品转内销的知识产权授权,指导企业应对出口产品转内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维权援助。(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南昌海关)
(十一)促进国内国际标准互认。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商协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转化、宣贯、培训等工作。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通行贸易规则对接,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积极参与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和宣传推介,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努力打造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提升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接国际森林认证标准,增加优质内外贸林草产品供给。(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南昌海关及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十二)落实财税政策。全力推动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内外贸融合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省级商务发展等资金作用,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研发适合内外贸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开发基于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的金融产品。推广灵活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精简办贷环节,优化审批手续,提升企业用款便利度。加大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进一步提高中小微内外贸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鼓励银行机构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按照“一链一方案、一企一策”的原则,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产业链上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面。用好中信保“资信红绿灯”“报警器”等数字化专项服务,为内外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支持服务。(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商务厅、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
(十四)加强人才培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推进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充分发挥我省相关院校优势,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全省贸易便利化和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全省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以及全省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作用,加强部门联动、省市协同,统筹协调解决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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