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1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2〕1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日
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用好RCEP市场开放政策,对接高水平开放国际经贸规则,全方位拓展深化与RCEP成员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十四五”期间,我省与RCEP地区货物贸易年均增速达到16%,2025年达到2800亿元;承接RCEP地区国际服务外包年均增速达到10%;实际利用来自RCEP地区投资年均增速达到10%;对RCEP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达到8%。
(二)支柱产业进出口目标。力争“十四五”期间,我省对RCEP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出口年均增速达到16%;汽车制造产业进出口年均增速达到20%;现代化工及能源产业进出口年均增速达到20%;大健康产业进出口年均增速达到10%;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出口年均增速达到10%。
二、工作措施
(一)扩容提质货物贸易。
1.全方位加强RCEP市场开拓。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RCEP综合服务平台,指导企业选择“最优税率”。每年度推出“湖北百展行动计划”RCEP专场,批量组团参加日本高新技术博览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面向RCEP地区重点展会。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跨部门联动应对机制,建设大洋洲标准化(湖北)研究中心,实施RCEP国际化标准联通行动,参与国际标准合作,引导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对接RCEP成员市场准入等标准。
2.着力扩展对日贸易。出台首年零关税2034种出口商品开拓清单,重点扩大汽车零部件、PCB电路、计算机零配件、纺织服装等行业对日出口。出台首年零关税2070种进口商品进口清单,扩大汉口北万国城、绿地(武汉)全球商品贸易港等进口项目日本馆规模,加强水产品、医药、美妆等日用消费品和半导体制造、电子信息材料、高端医疗设备等高技术产品进口。积极申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3.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优势产业进驻“虾皮”(Shopee)等RCEP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并开设“湖北馆”。鼓励网络销售细分领域冠军企业布局RCEP市场海外仓、物流配送和售后体系。招引RCEP区域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来鄂设立服务点和集货仓。对接RCEP市场需求拓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商品种类,在汉口北、三峡物流园推进家纺、厨卫、宠物用品等特色商品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化出口。
(二)做大做强贸易产业。
4.推进“光芯屏端网”产业提质增量。聚焦“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扶持做强重点贸易产业和外贸企业。用足国家进口贴息政策,扩大从日本、韩国、新加坡进口半导体制造等“卡脖子”高技术产品和关键原材料,促进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利用RCEP背对背原产地规则,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分工,推动我省优势产品、主力企业和新增长点扩大出口规模,重点扩大存储类集成电路、光纤光缆等对日本、韩国出口,扩大半导体基础元件、光通信、智能终端等对东盟出口。
5.打造国际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荆门依托格林美、亿纬动力等重点项目,扩大从澳大利亚、印尼等国进口碳酸锂、镍原料等资源,扩大三元高镍、磷酸铁锂等能源材料对日本、韩国等出口,打造动力电池及能源材料进出口中心。武汉、襄阳、十堰等地支持东风、易捷特等车企开拓RCEP市场,扩大新能源整车出口规模。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大力招引贸易型总部,推动中创新航、比亚迪、宁德邦普等在建项目进出口业务本地落户。十堰、孝感等地加快远景科技、楚能等项目落户投产。
6.推动现代化工进出口向高附加值转型。加强从日本、韩国进口单晶硅切片、半导体封装树脂胶等关键性化工新材料,保障重点产业链稳健运行。发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宜昌等化工产业集聚地加快向电子级磷酸等新型高附加值产品转型。用好韩国等国对我省重点出口产品进口关税减让优惠,扩大有机硅、电子工业化学元素等电子信息材料对韩国、泰国等重点市场出口。
7.提升大健康产业国际化水平。扩大从东盟进口重要制药原料和从日本、澳大利亚进口高端医疗设备,利用原产地区域累积“40%阈值”规则降低国际化经营成本。培育国家医疗防疫物资出口“白名单”主体队伍,保持名单内企业数量全国前五。支持生物制剂项目在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取得注册应用许可,扩大病毒检测、疫苗等生物试剂出口。推进仙桃国家非织造布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动口罩、防护服等优势出口产品向高质量、品牌化、标准化转型。
8.促进现代农产品加工高质量“走出去”。围绕香菇、茶叶、木耳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建设10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母子品牌模式,依托“房县香菇”“宜都宜红茶”“潜江龙虾”等湖北知名地理标志公用品牌扩大出口。随州、襄阳等地加快推进食用菌等农产品向精深加工转型,加强农产品出口全流程质量监管,扩大对泰国、日本等重点市场出口。
(三)高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9.加大原产地规则享惠力度。扩大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对“光芯屏端网”等重点行业覆盖,支持企业自主开具原产地证明。进一步提升原产地证书签发效率,加强企业原产地证书培训,指导企业用好区域累积规则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全面推广应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申领、自助打印等智能办理功能,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
10.提升货物通关效能。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落实易腐货物、快运货物“6小时”通关要求。开展AEO企业信用培育和认证工作,对通过AEO认证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重点提升“光芯屏端网”通关效能,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口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产品,实施“口岸外观查验+目的地综合处置”两段式布控处置流程。对符合要求的进境农产品检疫审批申请实施即报即审。
11.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推动天河机场、花湖机场客货“双枢纽”联动发展,面向RCEP地区逐年扩大和稳定国际航线运行范围。保持至日本、韩国集装箱直航航线稳定运行,开通至东盟直航航线。开辟赴日韩、东盟散货船航线,满足钢材、汽车等非集装箱商品进出口需求。持续运行以武汉为起点、以广西钦州港为出海口的铁海联运南向新通道。开通我省至老挝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班列。
(四)提升服务贸易质效。
12.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支持重点企业在重点市场布局海外研发中心、离岸接包中心,扩大承接新加坡、日本等国服务外包,鼓励在武汉、宜昌、鄂州等地开展飞机船舶维修、工程设计等离岸服务外包。深度参与服贸会等全球性服贸平台。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文化贸易与旅游业交流合作。扩大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规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开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
13.构建数字贸易通路。加强与RCEP重点市场数字贸易合作,推动网络安全、特色语言翻译等服务开拓RCEP市场,积极申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高标准、常态化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大会(汉交会),带动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商贸业及供应链、产业链加快数字化转型。
(五)深化双向投资合作。
14.持续扩大利用外资。瞄准RCEP成员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贸易企业,加大招引力度,建立RCEP重点国家招商项目库和年度招引进度清单。重点围绕“光芯屏端网”产业,积极承接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门等地依托东风汽车合资项目等现有重大合作项目,与日方等增资扩建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等“三电”核心部件项目,实现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15.有序推进对外投资合作。鼓励重点工程类企业参与RCEP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各类援外项目。引导化工新材料、医药、纺织、农业、建材等对外投资优势产业在RCEP成员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搭建“走出去”集聚发展载体平台。用好对外投资合作支持政策,鼓励动力电池企业利用RCEP投资便利到印尼等矿物资源产区开展能源合作。做好RCEP成员境外投资的税收指导服务。
(六)打造经贸合作平台。
16.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湖北自贸试验区对接RCEP行动方案,争取高标准试点RCEP协定170项鼓励性义务,探索总结高标准实施经验向全省推广。在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内构建基于RCEP新规则的数字产品版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数字内容版权确权、评估和交易等服务。
17.用好经贸拓展平台。加强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等重点国家官方经贸促进机构和重点商协会合作对接,利用进博会等国际重大经贸平台开展RCEP专项招商活动。利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华创会等主场经贸活动,邀请RCEP成员国作为主宾国举办专项对接活动。各地综保区围绕日韩、东盟集成电路重点招引保税加工企业,推进武汉经开综保区芯片保税加工等重点项目落地。国家级、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要探索有效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新机制,建设中韩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孝感日商产业园。
(七)优化惠企公共服务。
18.保障知识产权运用。充分利用我国与日韩等建立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助力企业在RCEP成员扩大专利布局。依托湖北“知慧桥”专利技术运用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主动落实知识产权鼓励性义务,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提供高水平保护。
19.增强产业安全保障。发挥“省贸易摩擦与壁垒预警中心”等省级平台作用,向企业提供RCEP市场贸易救济等公共信息服务。推进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等贸易摩擦工作站(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贸易救济、壁垒应对等法律援助服务。在重点出口产业集群设立一批省级产业评议基地,定期开展TBT/SPS通报评议。开展贸易救济与管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专题培训。运用跨部门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与RCEP市场相关的贸易调整援助事项。
20.营造开放发展环境。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清理与协定实施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严格执行RCEP协定701条强制性义务。推动我省与RCEP地区重点投资贸易项目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发挥信保融资增信作用,加大保险和融资信贷支持力度。出台RCEP其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为境外高层次人才来鄂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等提供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实施。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的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RCEP落地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产业特点、优势和RCEP市场机遇,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以强大工作合力推动RCEP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持续开展RCEP协定解读和宣讲,普及重点市场关税减免、投资与服务开放承诺等优惠规则,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充分了解通关规则、优惠税则、操作流程等内容,主动将RCEP融入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含2022年完成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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