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2〕8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6-24 01:42:4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2〕8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不断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进一步整合资源要素、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省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以下简称顾问会议)持续健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省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全省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顾问会议建设与发展重点工作;积极促成顾问单位在陕开展投资合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贸促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委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西安海关、省贸促会和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贸促会,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贸促会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系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顾问会议建设与发展重点工作,促成顾问单位在陕开展投资合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顾问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推动顾问单位与陕合作协议落实,协调解决顾问会议在陕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分送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信息报送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重大事项、紧急问题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按程序上报和发布工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集人:蒿慧杰 副省长

副召集人:贾 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玉红 省贸促会会长

成 员: 高进孝 省委外办副主任

刘迎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海鹰 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

黄新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杜清江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虎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雷鸣雄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张育奎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万振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 文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宏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郑晓燕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杨联昌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韩绍安 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建中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 迪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郑东平 省贸促会副会长

应小莉 西安海关副关长

沈黎萍 西安市副市长

陈 辉 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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