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2〕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2021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2021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情况的通报
赣府厅字〔2022〕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激励支持措施。从通报情况看,我省共有17项工作、累计19次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其中,省级层面4项,牵头或参与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市、县(区)层面13项,主要分布在赣州市、上饶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及南昌县、瑞昌市、信丰县、会昌县、横峰县、井冈山市,涉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地区和省直部门珍惜荣誉、接续奋斗,进一步巩固扩大优势,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同时,要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衔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扎实做好前期准备,推动相关奖励支持措施落地落实。其他地区和省直部门要主动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研究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对标、积极作为,以一流的“坐标系”、一流的“硬举措”、一流的“好成效”,不断创造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力争2022年我省有更多的事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努力在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江西省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2日
江西省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上饶市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二、赣州市会昌县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江西省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各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
四、江西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好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激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
五、南昌市南昌县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六、上饶市横峰县、九江市瑞昌市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给予每个市(州)2000亩、每个县(市、区)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
七、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通过定额补助予以倾斜支持(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激励力度),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八、赣州市信丰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每个市50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
九、赣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十、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所属省份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由相关省份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分别对上述地方给予激励支持。
十一、萍乡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各激励2500万元。
十二、景德镇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
激励措施:从2022年起两年内,对上述地方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时予以倾斜支持,择优确定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十三、赣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
十四、宜春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上饶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激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1000万元激励。
十五、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
十六、江西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
十七、吉安市井冈山市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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