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1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7-24 04:28: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8处,名称分别为:唐王南、唐王北、高官寨、码头、魏桥、黑里寨、青城北、高青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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