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2〕1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吕亭南枢纽至枞阳北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7-24 05:48: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吕亭南枢纽至枞阳北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皖政秘〔2022〕11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吕亭南枢纽至枞阳北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2〕9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吕亭南枢纽至枞阳北段设站收费,由安徽省合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2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孔城收费站”(位于K109+672M处)、“枞阳北收费站”(位于K132+594M处)。

二、该路段自开通之日起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全线加收1座特大桥隧通行费,按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占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总里程的比例计算,分类型按车次与高速公路通行费一并收取。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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