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1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郯国故城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城墙外围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8-27 03:30:3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郯国故城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城墙外围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鲁政字〔2022〕166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实施郯城县郯国故城北城墙外围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临政报〔2022〕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郯国故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北城墙外围综合整治工程。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研究提出项目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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