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2〕10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赣府厅字〔2022〕104号
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建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赣环呈〔2022〕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3日
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研究拟定并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三)推动建立全省生态监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共享机制,整合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监测与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数据,定期发布全省生态状况与生物多样性评估预警信息。
(四)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审计厅、省外办、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南昌海关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生态环境厅为牵头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加强生态监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共享,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延彬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成员:
刘寒松 省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
吴永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力根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伴好 省教育厅总督学
陈炜蓉 省科技厅副厅长
胡满松 省公安厅副厅长
凌 云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伟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成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涂迎九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石 晶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熊春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震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姚毅臣 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罗 锋 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建文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罗礼生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洪 珺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黄正宇 省审计厅一级巡视员
李雨强 省外办副主任
刘 宾 省林业局副局长
谭文英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余传源 省农科院副院长
龚 春 省林科院副院长
符 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