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22〕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皖政〔2022〕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省政府决定,对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委、省政府批准,授予梁樑、王冰同志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授予“能源材料表界面结构动态演变过程的原位同步辐射研究”等7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面向人机合作混合智能的可穿戴机器人控制理论与方法”等7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干涉式纤上集成传感技术研究”等22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基于高温超导材料的磁体技术与应用”等3项成果安徽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光生微波超低噪声信号发生技术与仪器”成果安徽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工程化量子计算机软硬件关键技术”等6项成果安徽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大型潜水电机高效高可靠稳定运行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7项成果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瓦斯环境下火区治理及安全回采保障技术”等85项成果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沿淮地区夏玉米减渍抗旱丰产增效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等151项成果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许岳慷、加文塔罗克2位外国专家安徽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全体获奖者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不断创造新的成绩。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以梁樑、王冰同志及全体获奖者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至上,主动肩负起历史重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勇攀世界科技高峰,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攻坚力量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创新安徽,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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