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22〕7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宜春港总体规划进行修订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11-27 02:25:4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宜春港总体规划进行修订的批复
赣府字〔2022〕72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宜春港樟树港区、丰城港区规划方案局部调整报告的请示》(宜府文〔2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宜春港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同意其中有关樟树港区、丰城港区的调整方案。
(一)调整樟树港区河东作业区老码头下岸线,将其中四码头原有的通用泊位调整为液体散货(卤水专用码头)泊位。
(二)调整樟树港区河东作业区老码头下岸线,将其中六码头的两个通用泊位调整为多用途泊位。
(三)调整樟树港区张家洲下岸线,将770米岸线整体规划为含水上加油加气、修造船功能的综合服务区,并不再做具体细项划分。
(四)调整丰城港区山岗岭岸线,将下游端200米支持保障岸线调整为修造船岸线。
二、请你市切实维护港口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督促樟树市、丰城市政府,科学组织规划实施,切实保障宜春港健康、有序发展。
三、请省交通运输厅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积极指导、配合宜春市政府做好《宜春港总体规划》及修订后各项目实施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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