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2〕2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1-06 21:17:4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皖政秘〔2022〕24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2〕18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设站收费,由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2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五渡收费站”(位于K3+982M处)、“武阳收费站”(位于K12+593M处)。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全线加收0.5座特大桥隧通行费,按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占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黄山至千岛湖段总里程的比例计算,分类型按车次与高速公路通行费一并收取。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自收费之日起在各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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