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3〕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S445博望收费站正式收费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2-11 05:25: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S445博望收费站正式收费期限的批复





皖政秘〔2023〕1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省道S445博望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2〕167号)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皖S445博望收费站收费期限为15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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