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皖政秘〔202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注:
1.本名录中“所有种”是指该分类单元中,除国家重点保护及上一级保护列明以外的所有种。
2.各类群分类系统及物种名等信息参考:
(1)哺乳纲:魏辅文等.中国兽类名录(2021版);
(2)鸟纲:郑光美.2017.中国鸟类分类与分布名录(第三版);
(3)两栖纲、爬行纲:王剀等.2020.中国两栖、爬行动物更新名录,新发现种依据最新命名;
(4)硬骨鱼纲:光倒刺鲃:乐佩琦等.2000.中国动物志硬骨鱼纲鲤形目(下卷);长麦穗鱼:陈宜瑜等.1998.中国动物志硬骨鱼纲鲤形目(中卷);
(5)昆虫纲:Dijkstra等.2013 2014和Carle等2015.中国蜻蜓目分类系统;Kristensen等.2011.鳞翅目分类系统;Bouchard等2011.鞘翅目分类系统;袁锋2011.广翅目分类系统。
3.排序依据各类群分类系统顺序,并参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4.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及其他部分物种仅限野外种群。
5.标“*”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未标的由林业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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