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规〔2022〕8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2-25 00:35:5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的通知》
苏市监规〔2022〕8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省局各处室(局):
《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已经2022年12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第3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