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2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和为参赛作出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和为参赛作出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赣府字〔202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以“人人成才、技兴江西”为主题的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成功举办,大赛共设85个竞赛项目,其中南昌市主赛场30个竞赛项目、分赛场55个竞赛项目。为表扬个人和单位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政府决定:
一、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奖牌和证书,并按规定分别给予人民币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项目参赛人数1/2以内(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对各竞赛项目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身份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个人竞赛项目前6名(双人团队竞赛项目前3名、三人团队竞赛项目前2名)的职工身份选手,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相应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对获得个人竞赛项目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的选手,按规定入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江西省集训队(须符合参赛资格),入围项目以国家公布项目为准。相关部门对大赛获奖选手及其指导老师在升学、奖学金和“双师型”教师认定、职称评聘、项目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三、对获得个人竞赛项目前6名(双人团队竞赛项目前3名、三人团队竞赛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相关部门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个人竞赛项目第7至第20名(双人团队竞赛项目第4至10名、三人团队竞赛项目第3至第7名)的选手,由相关部门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
四、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竞赛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五、对在大赛参赛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相应颁发“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促进竞赛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本地区本领域技能人才工作提质升级。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全力打响“赣鄱工匠”品牌,为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画卷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附件:
1.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名单
2.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名单
3.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为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名单
附件2: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名单(按选手获金银铜牌为序排列)
附件3: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为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40592.html
本文关键词: 赣府字, 表扬, 江西省, 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 获奖, 选手, 竞赛, 优秀, 指导老师, 参赛, 突出贡献, 单位,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