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14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鄂政函〔2022〕148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襄政文〔2022〕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通行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起于枣阳市新市镇王大桥村鄂豫省界,与河南省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对接,止于枣阳市东南侧的黄家庙村,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对接。项目路线全长47.869公里。
二、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设立匝道收费站3个,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实行联网收费。站名从北至南依次为:新市、鹿头、兴隆。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1类客车0.64元/车公里档,1类货车0.5元/车公里档执行。收费期暂定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报告后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成本监审并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特此批复。
附件:
1.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收费里程表
2.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
3.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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