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1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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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鄂政函〔2022〕125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襄城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襄政文〔2021〕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襄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相关政策。
二、襄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涉及新增用地,园区边界为国家审核公告中确定的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
三、襄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集约、开放协同、特色发展,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加速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集聚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积极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襄阳市及襄城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襄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创新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支持开发区深度参与襄阳都市圈和襄阳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跨区域的政策协同、资源共享、人才流动、产业互补等协同发展新机制,促进襄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强省建设和区域发展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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