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22〕2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3-13 05:05:2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的通知






鄂政发〔2022〕2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批准古隆中、华新水泥厂旧址、赤壁古战场、屈原祠、走马岭遗址、建始直立人遗址为第二批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现予公布。

被批准的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所在政府和管理机构,要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公园运营管理,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讲好湖北故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奋力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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