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9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设置枝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3-13 05:16:23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设置枝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鄂政函〔2022〕99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转报《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沪渝高速汉宜段枝江互通新建工程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宜昌政文〔2022〕50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沪渝高速汉宜段设立匝道收费站1个,该站在沪渝高速原枝江互通以西移位新建,站名为枝江。原枝江收费站同步撤销。枝江—安福寺收费里程由16.634公里调整为15.102公里,车马阵—枝江收费里程由30.913公里调整为32.445公里。
二、根据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要求,沪渝高速汉宜段枝江收费站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实行联网收费。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沪渝高速汉宜段枝江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年限及使用票据与沪渝高速汉宜段保持一致。具体开通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联网收费系统测试情况及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和服务规则》等要求确定。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沪渝高速汉宜段枝江收费站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特此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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