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函〔2022〕1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函〔2022〕1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物流枢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审议供应链物流重大政策,部署实施有关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供应链物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忠林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董卫民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赵海山 副省长
成 员:省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办、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供销社,武汉海关、省税务局、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省邮政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省领导兼任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改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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