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6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北黄梅、武穴、罗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北黄梅、武穴、罗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的批复
鄂政函〔2022〕64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黄梅、武穴、罗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黄梅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黄梅开发区)核准面积由527.43公顷调整为1493.4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960.53公顷,东至环园东路,南至C20号公路,西至振兴二路,北至发展一路;区块二面积502.85公顷,东至鄂东大道东段,南至五环路,西至临港西路,北至鄂东大道(镇区环路);区块三面积30.02公顷,东至下新路,南至罗岭村,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南外环路。
二、同意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武穴开发区)核准面积由280.04公顷调整为1419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327公顷,东至麻阳高速公路,南至武盘路(长江干堤1公里),西至郭冲,北至江北一级公路;区块二面积1092公顷,东至规划东六路,南至石松路,西至S204省道,北至黄黄高铁。
三、同意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罗田开发区)核准面积由460.24公顷调整为917.5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七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74.08公顷,东至栗子坳村,南至义水河,西至318国道,北至鸟雀林村;区块二面积277.27公顷,东至丝绸大道,南至凤山大道,西至朱家河,北至义水河;区块三面积206.77公顷,东至朱家河,南至沿河路,西至罗河湾村,北至武英高速公路;区块四面积172.38公顷,东至丰衣坳村,南至沿河路,西至朱家河,北至武英高速公路;区块五面积35.45公顷,东至界河村,南至工业五路,西至河铺村,北至沿河路;区块六面积127.6公顷,东至涂家湾村,南至工业五路,西至发展一路,北至沿河路;区块七面积23.95公顷,东至318国道,南至工业四路,西至朱家河,北至沿河路。
四、黄梅、武穴、罗田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规划控制和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盘活土地存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要优化产业布局,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发展块状产业集群,增强综合竞争力。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严格企业环保、节能等准入门槛,完善废水、废气和固废处理设施,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实现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安全。
五、黄冈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黄梅、武穴、罗田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组织编制扩区调区后的开发区总体规划,按规定完成规划环评,科学有序推进黄梅、武穴、罗田开发区扩区调区和各项建设工作。
六、省发改委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做好对黄梅、武穴、罗田开发区扩区调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黄梅、武穴、罗田开发区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发挥产业集聚优势,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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