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4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昌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3-13 06:42:0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昌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
鄂政函〔2022〕49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报五峰自治县关于划分火葬区与土葬区范围的请示》(宜昌政文〔2021〕69号)、《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报兴山县推行火葬规划方案的请示》(宜昌政文〔2021〕72号)、《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报长阳自治县关于划分火葬区与土葬区范围的请示》(宜昌政文〔2022〕2号)、《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报夷陵区关于扩大火葬区范围的请示》(宜昌政文〔202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五峰自治县、兴山县、长阳自治县、夷陵区调整(划分)火葬区范围所列区域划定为火葬区。
二、请你市督促有关县(区)按照国家有关殡葬法规政策,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
专此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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