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字〔2023〕8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3-21 00:45:24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赣农字〔2023〕8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5日









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方案(2021-2025年)》(农质发〔2021〕9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等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绿色有机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江西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优势,以部省共建为契机、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担当作为,整省域推动绿色有机发展,重点实施“五项计划”,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基地数量体量双进位、品质品牌双提升,奋力打造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江西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发展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

——坚持品质提升。规范“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检验、包装有标识、证后有监管”的全流程、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快品种培优,带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品质提升。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的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优化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路线。

——坚持示范引领。总结提炼推广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成效明显的经验和典型,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的生产体系、标准体系等相关机制,统筹推进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升级,基本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三上墙”和“三到户”全覆盖,“区块链+合格证”全面推行。全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6000个以上,在中部六省排名位置前移。收集登录名特优新农产品200个以上,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100个,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300个。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4个,优质农产品重点县35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个,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专营店50家。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2300万亩,实现总产值1200亿元。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增量扩面优供给计划

1.扩大认证产品总量。加大政策奖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工作效率,鼓励第三方认证力量发挥作用,邀请国家认证团队来赣开设江西认证专场,支持脱贫地区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畜禽、水产、加工食品产业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持续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总量。2023年、2024年、2025年全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累计认证数量目标分别为5300个、5700个、6000个。

2.实施基地建设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强化产销对接,促进绿色食品产业链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发展。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聚焦优势产业产区,高标准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按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名录制度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规划创建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区)。2023年、2024年、2025年国家级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分别达到72个、84个、100个;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分别达到200个、250个、3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分别达到70个、140个、200个。

(二)实施对标生产提品质计划

1.制订生产操作规程。制修订一批符合市场需求和生产实际、操作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手册和分等分级标准。编制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区域性生产技术规程,集成应用一批贯彻全程、简明适用的标准综合体,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实现“三上墙”“三到户”,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

2.构建品质指标体系。依托江西省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农产品的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建立优质农产品品质数据库,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报告,引导优质优价。

3.创建成果转化基地。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培育区域特色品种,开展绿色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示范推广及宣贯培训,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绿色生产技术。

(三)实施科技赋能强支撑计划

1.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农业农村标准研制实施技术人才培训,为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到2025年,全省绿色食品检查员、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总数突破200人。

2.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集成推广示范现代农业优质绿色生产技术,推动绿色有机农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落地见效;融入绿色食品生产理念和标准,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新模式。

3.培育绿色食品生资。加大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发展激励机制,将绿色生资认证与绿色农产品认证同等对待,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化解绿色畜禽养殖业发展受到原料和投入品制约的难题。

(四)实施智慧监管塑口碑计划

1.强化证后监管。将优质安全视为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命线,定期组织对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将绿色有机农产品抽检统筹纳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对抽检不合格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依规撤(注)销其证书,坚决维护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2.推行智慧监管。全面落实《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制度》,率先将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进行监管,推行电子生产记录制度,督促指导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完善农事操作和种养殖用药记录,建立完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对入网的绿色有机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分排名,实行信用风险等级与农业奖补政策挂钩。

3.开展亮证行动。依据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建立健全全程亮证工作机制,继续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信息化追溯相结合,实行一证一码,推进通查通识。通过就近设置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鼓励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带动周边生产者自控自检、带证上市。

(五)实施品牌打造促溢价计划

1.加快品牌培育。持续鼓励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打造一批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品牌,树立“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2.加强品牌推介。积极组织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宣传推介,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地标农品中国行、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宣传推介活动。全面宣传展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挥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主力军作用,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营店50家;引导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设立28个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依托绿色食品审核员等队伍,培育选树274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公益推广专员和形象大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将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促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争取政策、技术、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建立稳定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基地建设、产业发展、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态补偿试点,探索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保险。

(三)加强队伍建设。每年举办绿检查员、监管员等认证队伍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评,采取自学与面授、网上学与线下课堂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全省农产品认证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强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四)加强技术服务。依托机关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采用实地调查、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形式,深入基层挖掘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研究提升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先进技术、发展模式。


 


附件:2025年各设区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发展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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