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6〕8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6〕8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各地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简化群众办事环节、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全面做好我省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以解决试点城市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显著优化服务流程、更加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办理、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等综合性服务,加快实现“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群众来回跑”到“部门协同办”、“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三大转变。
2016年,制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标准规范,启动办公运行、为民服务等系统建设。成都、绵阳、内江3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完成政务服务流程的梳理、简化和标准化,形成完善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建设要求,开展证照梳理、电子证照库建设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完成与制证签发系统和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优化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建成统一的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身份认证体系,在城市内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7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2017年,基本建成办公运行、为民服务等系统,跨省电子证照流转交换与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投入应用,基本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初步实现成都、绵阳、内江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城市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智慧化融合应用,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二、试点城市重点任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简化群众办事前置审核环节。
1.全面厘清政务服务事项。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订。逐项研究实现网上、移动办理的可行性,重新审示、简化或优化办事规则和办事流程,强化部门间协同与互动,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主动式、便捷化服务转变。
2.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凡经论证能上网运行的事项,全部放到电子政务大厅公开运行。结合电子证照库建设,严格论证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现场办理次数。
3.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移动APP、宣传手册等综合应用,拓宽公开渠道,在限定时间内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四张清单”(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收费清单)、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和咨询方式等)、“双公示”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二)加快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
1.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要求,建设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细化电子证照建设管理部门、签发部门、使用部门职责,加快形成制证签发、证照管理、公众服务、业务应用等服务能力,支撑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推动证照签发部门改造升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审批系统等业务办理系统,集成电子证照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并归集到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有误或缺失的电子证照。
2.加快电子证照服务应用。制定电子证照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个人身份标识、组织机构身份标识、资质、许可等证照为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领域,确定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须开通的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电子证照范围,建立电子证照服务目录。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证照使用部门要对相关办事流程进行信息化再造,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并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鼓励开展“无纸审批”“无纸通关”“网上年检”等业务。
3.加强电子证照共享验证。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信息的获取、验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提交已有证照。探索利用电子签章等安全认证技术手段,在线提取、查验所需的证照,降低人工验证出错率,避免假证伪证。
(三)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群众办事一窗一网通办。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利用。依托本地区政务云、大数据中心、数字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实现与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整合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社保、就业、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搭建统一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平台。坚持“数据上移、服务下移”,规范有序开放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建立市、县、街道三级联网的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政府内部各部门间办公系统协同运行,提高各部门业务信息化程度和运转效率。
2.拓展政务服务办理渠道。建设个人和企业专属网页,搭建政务热线、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APP(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多样化展示沟通平台体系,加快全时空在线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社会公众、企业提供多点受理、集中办理和多渠道查询服务。充分利用移动社交技术,把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移动客户端办事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客户端办理延伸,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升级改造现有公共服务自助终端,整合集成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大力推进“一机多用”。
3.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整合改造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线下服务实体,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电子政务大厅、电子证照系统等无缝对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拓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站、点)既分散又全覆盖的特点,创新线下服务方式,推行收办分离,形成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工办理、信息属地共享的工作模式,实现专业窗口向综合窗口转变、重复收件向集中收件和协同服务转变。推广场景式导航服务。
4.实现网上办事一次认证。按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与对接规范,开展平台的部署及对接,逐步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用户认证,实现个人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服务,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性。逐步整合已建系统存量账户,推动已建系统新账户和新建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5.开展智慧主题服务试点。开展主题服务覆盖范围及领域研究,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开展网上办事主题服务试点。进一步梳理纳入试点的主题服务事项,明晰每个主题中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及业务标准,理清各事项办理的前后置关系,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业务表单和申报材料。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
6.加强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应用,实现对每个政府权力事项全过程的实时在线监察,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监控。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规范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切实减少现场办理次数。
(四)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加大益民服务推广力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广远程医疗,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等健康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分时就诊和网络预诊,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广远程健康监测,拓展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惠及面,推进养老、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多号合一”信息共享和“多卡合一”改革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居民健康卡、交通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和跨市一卡通用。
2.完善社会管理应用体系。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文化旅游等民生重点领域业务系统改造,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社会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应急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项目建设,探索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
3.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以新型智慧城市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推广城镇管理服务智慧化。充分运用物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推进电网、港口、公路、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和系统整合,推动在交通等重点领域应用。建设城市级智能化管控中心,提升城市运行效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智慧家庭,鼓励将医疗、教育、安防、政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接入家庭,提升家庭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与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合作,积极推广民生领域城市服务项目应用。
4.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服务管理体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整合共享网格平台、终端等各类信息资源,推动建立组织机构、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单位场所、城市管理、网格地图等信息相互融合的网格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推行信息统一采集、业务依职处置新模式。
5.深化农村信息化应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整合农业、畜牧、农机、水产、广电等涉农信息、终端,加快惠民政务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技推广服务等有效融合,实现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普遍覆盖和持续提升。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动农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科学化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的新型农村商业模式。
三、省级部门支撑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1.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大力推进宽带乡村工程、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等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提高4G基站普遍覆盖和WLAN(无线局域网)热点广泛覆盖水平,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都、绵阳、内江市人民政府)
2.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建立完善的业务应用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深化公共服务和业务应用,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持续提升骨干网支撑保障能力,推动省、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按需全面覆盖、五级互联互通。加快各级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全省统一政务公共网络体系。(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3.加强省级政务云建设应用。加快完善省级政务云平台基础架构,有效推进省级部门业务应用迁移。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基础服务设施,扩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视频等公共服务软件,打造政府办公运行、经济运行在线监测、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一批公共应用系统,拓展平台层、软件层服务功能。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省级政务云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4.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加快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逐步完善社保、就业、能源、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各类政务信息上下左右无障碍互联互通,为各类网上办事提供可靠的后台支撑。(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工商局、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加强标准规范研究制定。
1.制定电子证照标准规范。按照“统一标准、协同推进”的原则,组织各试点城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国家标准委和有关部委要求,共同研究确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模式及架构,制定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系统与电子政务大厅及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要求,为各地各部门实施证照电子化提供规范指引。建立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强化电子证照信息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为电子证照实现省内跨部门、跨地区互认通行提供制度保障。(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档案局、省密码管理局,成都、绵阳、内江市人民政府)
2.加强政务数据开发利用。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应用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强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在做好数据脱敏和技术防护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数据资源有序开放,促进政府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共用、服务互通、更新联动和回应协同。(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档案局)
3.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办事唯一标识,编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与对接规范,开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组织省级部门开展认证平台应用试点,推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市(州)进行认证平台的部署及对接。完成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建立覆盖全面、稳定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以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办事唯一标识,开展企业网上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民政厅、省密码管理局)
(三)加强公共应用系统建设。
1.加快推进重大系统建设。依托省级政务云,加快推进政府办公运行、工作监测、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四大系统建设,推进在线办公、无纸化办公和移动办公,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政府部门效率,更加主动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内容考核评价,逐步将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管理。(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优化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加快推进全省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本数据库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互联互通,为涉及多部门的并联审批和服务提供有效支撑。优化和改造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加强电子政务大厅运行监控和办理过程信息的监测统计,加快推进垂直业务系统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推动电子政务大厅向更多部门延伸,实现网上办事服务无缝衔接、办理过程结果实时同步和省市县多级联动“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安厅、省工商局、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应用梳理整合,以业务应用迁移到省级政务云为契机,推动省级各部门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信息资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目录。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整合构建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扩大共享范围和深度,纳入更多部门和共享内容。建立省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进一步深化完善涉税、旅游等信息资源共享示范应用,推进人口、法人、信用、档案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旅游发展委、省档案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牵头,与省级政务云建设领导小组、省“互联网+”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衔接,加强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地。省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指导、支持下级部门做好“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实施工作。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惠民工作,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组织体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国家关于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综合评价意见和信息惠民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计划、推进机制、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撑工程,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并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鼓励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有条件的市(州),比照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推进本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电子证照数据格式、跨区域互通技术规范、数据共享交换等相关配套标准,开展网上办事、咨询服务流程和标准研究,建立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相适应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市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强化社区应用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开展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以数据共享程度、惠民效果及群众反馈检验考核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四)拓宽投入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资金渠道整合和统筹,对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五)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国家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共享、交换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商业机构保护用户信息和基础数据责任,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六)加强宣传推广。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利用微信、微博、自媒体,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并报送试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形成试点经验,稳步向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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