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3〕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3-27 02:24: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的批复
皖政秘〔2023〕3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320.21公顷,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变更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非金属新材料。
三、要进一步完善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做好与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等工作。
四、要加强对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工作的领导,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支持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聚力招大引强,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引领新旧动能转化,着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发展提质扩量增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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