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18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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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6〕1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1日
 

 

 


河南省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推动我省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交通、物流、信息融合发展为主线,以畅通全链条、打造大平台、创建新模式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更好地发挥交通物流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设施一体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交通与物流各环节瓶颈制约基本消除,运行效率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明显降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效率显著提升。

——现代交通物流网络体系更加完善。通达全球主要枢纽机场的国际货运航线更加完善;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和“四纵五横”干线铁路网全面建成,铁路运营里程达到7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300公里,基本实现所有县(市)通高速;建成一批现代化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和城市配送中心。

——交通物流运营组织水平显著提升。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单制”运输制度基本建立;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运输方式应用更加广泛,多式联运比率稳步提升,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运输空驶率明显下降。

——交通物流产业支撑经济发展成效更加明显。力争到2020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8.6%。物流成本明显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5年的16.9%下降到15%左右。

二、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以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航空网、铁路网、高等级公路网为重点,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物流网络体系。

(一)航空国际物流通道工程。强化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门户功能,引进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加密北美、欧盟航线,串联日韩、东南亚航线,开辟澳大利亚、南美航线,拓展西亚、俄罗斯航线,在巩固卢森堡、芝加哥航线网络优势的基础上,构建联通孟菲斯、安克雷奇、法兰克福、仁川、迪拜等全球主要货运机场的空中通道。到2020年,郑州机场国际货运航线达到40条(含加密和中转航线),通航点达到35个,力争机场全年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

(二)陆桥国际物流通道工程。依托国家陆桥通道,向东开通连接青岛、连云港、日照、天津、上海等沿海港口群的五定(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班列,向西开辟加密郑州—土耳其—卢森堡、郑州—汉堡等中欧班列(郑州)线路,增加俄罗斯、白俄罗斯、北欧等境外集疏网点。到2020年,中欧班列(郑州)实现每日往返对开各一班,形成贯通欧亚主要经济体的国际物流通道。

(三)国内物流通道工程。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铁路网,积极发展高铁货运列车,打造联通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递物流通道。稳步推进货运干线铁路建设,打通国家公路省际断头路,实施国家公路瓶颈拥堵路段升级改造,加快淮河、沙颍河等主要航道建设,构建联通四面、辐射八方的大能力货运通道。

 

专栏1:骨干物流通道重点建设任务



(四)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工程。合理布局建设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不断扩大城市共同配送范围,加快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设置智能收件箱等末端配送设备。到2020年,新建5万个快递终端投递网点。探索城市夜间配送,分时段、分路段充分利用骨干道路。鼓励全程带拖运输,有效减少货物装卸、转运、倒载次数。推进普通干线公路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实现普通干线公路二级以上比例达到75%,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整合利用现有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资源,支持和鼓励主要乡镇建设一批集客、货、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五)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工程。建设完善郑州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合理布局货运场站、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次级节点,丰富快递、冷链、保税等功能,持续提升郑州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功能和辐射能力。支持其他省辖市依托物流园区、公路港、铁路物流基地、机场、内河港口等,打造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形成与郑州对接发展、层级明晰、分工明确的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

 

专栏2:综合交通物流枢纽重点建设任务



(六)交通物流枢纽微循环工程。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强化枢纽内机场、铁路货场、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的便利化衔接,着力构建集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交通廊道。统筹推进京广、陇海铁路郑州段和陇海铁路三门峡段等铁路枢纽外绕线建设,适时启动大关庄经小李庄至郑州站联络线、郑州铁路货运环线、焦柳铁路南阳西北环线建设。实施干线公路城区拥堵路段绕行改建,布局货运专用通道,适度增加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数量。

三、提高联运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我省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优势,加强与沿海港口功能对接,重点发展空陆联运、公铁联运和铁海联运,不断扩大和提升我省多式联运规模和服务水平。

(一)空铁联运工程。推动省机场集团、航投公司、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郑州陆港公司等进行深度合作,在设施设备、产品开发、对外营销等方面实现统一规划设计。探索制定高铁货运组织形式、空铁联运设施标准和转运流程,支持郑州南站空铁联运项目申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促进航空港、国际陆港业务衔接,扩大日韩经郑州至欧洲空铁联运产品规模。到2020年,实现国际航空货运与国内高铁快运在装载单元、组织形式、流程设计等方面一体融合,空铁联运规模力争达到20万吨。

(二)铁海联运工程。鼓励通过收购、控股或参与建设沿海港口码头等多种形式,推动沿海港口功能内移,打造我省对外开放的海洋门户。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在沿海主要港口与省内物流园区之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集装箱列车,探索铁路自备箱下海、水陆滚装运输等联运新模式。稳定并逐步扩大郑州—沿海港口—日韩地区的海铁联运业务规模,开通郑州至保加利亚海铁联运航线。提升周口、淮滨等内河港口综合运输能力,实施铁路引入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工程,开展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

(三)空路、公铁联运工程。组建本土卡车航班公司,加密郑州至北京、上海、广州及青岛的卡车航班,新开通至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长江中游、关中—天水等经济区域和城市群的卡车航班。推动以集装箱运输和甩挂运输为重点的公铁联运发展,推广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等组织模式。建设公路驿站,发展往返式公路接驳运输。

(四)一体化服务保障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运输制度,强化交通、仓储、装卸等环节对接,推进单证单据、设施设备、组织流程等标准化,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力争在郑州国际陆港集装箱铁海联运、公铁联运领域率先实现“一单制”运输。全面推行货物电子标签制度,对整箱、整车等标准化货物单元进行统一赋码,推进全链条对接、全过程追踪。依托河南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通关模式由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向“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转变,不断完善快速通关便捷机制。

四、打造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

整合信息资源,链接服务资源,拓展需求资源,加快构建交通物流服务运行平台体系,促进资源共享、高效配置。

(一)专业化经营平台工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中原云,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物流云平台,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面向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生产、流通环节与配套物流服务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集成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服务的专业化经营平台建设,逐步推广“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商等合作模式。推动各平台与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强化信用记录归集,建立物流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二)跨平台信息共享共用工程。建立交通物流经营平台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商务、银行、保险等相关平台的信息交换通道,实现人、车、货、账、单等数据互联共享。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共享服务平台紧密对接,建设河南省区域交换节点,完善物流政务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物流商务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政府监管信息服务系统等子系统。依托铁路、公路、民航、邮政等管理部门和企业已有信息系统,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数据交换节点,实现交通物流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五、创新应用交通物流发展新模式

立足河南实际,改造传统运输组织方式,拓展物流服务功能,促进交通物流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国内国外“双枢纽”工程。深化与卢森堡货航公司合作,合资成立货运航空公司,推动郑州机场飞机维修基地等项目落地,推进以郑州为亚太中心、卢森堡为欧洲中心的货运网络建设。谋划构建中亚航空“双枢纽”,探索建立东欧“双枢纽”,加快美洲“双枢纽”布局。依托中欧班列(郑州),推进与波兰、俄罗斯等铁路公司合资合作,谋划建设中波、中蒙、中哈等贸易产业园区,构建以郑州为中心,以汉堡为西欧枢纽、华沙为中欧枢纽、布拉格为东欧枢纽的物流网络框架。

(二)“互联网+”融合工程。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工程,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及时共享、协同响应,提升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关键环节的网络化、信息化水平。鼓励供应链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决策,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培育智慧物流示范企业,推动物流资源整合,实现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全程监管”,充分利用无线射频、卫星导航、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重点领域全程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系统。实施智慧物流升级行动,以各级示范物流园区为重点,支持一批智慧物流应用示范项目。

(三)交通物流标准化工程。推进交通物流设施设备(运载单元)标准化、通用化、轻量化建设,加大国家交通物流标准应用推广力度,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研发推广公铁两用挂车、驮背运输平车、半挂车和滚装船舶等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支持企业更新应用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提高公路集装箱货车、厢式货车使用比率。选择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大型货运场站、重点交通物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

(四)多式联运承运人培育工程。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培育无车(船)承运人等多式联运经营人,深化与DHL(中外运敦豪)、UPS(联合包裹)、FedEx(联邦快递)、TNT(荷兰天地)、顺丰、菜鸟、中国邮政等国内外大型物流集成商战略合作,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建立全过程物流服务联盟,提供系统性物流解决方案。

六、强化实施保障


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支撑,强化组织实施,营造促进综合交通和现代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

(一)优化市场环境。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核准时间。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将交通物流企业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河南”网站。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惩戒力度。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惩治力度,规范收费管理。

(二)形成一体化建设机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上下衔接,配合国家制定完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编制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完善协调调度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节点时序,统筹推进枢纽场站和物流园区建设,明确各种交通方式衔接和集疏运网络建设要求,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车购税及各专项建设基金补助。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车购税等资金,积极支持交通物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节能减排车辆更新等领域。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公益性设施范围,研究出台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保障。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降低物流业税收负担。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融资,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交通物流领域面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四)加强组织协调。省政府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推进机制,统筹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财政、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扶持政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抓紧组织落实本工作方案。强化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对接、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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