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9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京建发〔2023〕93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京安发〔2023〕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对本企业施工的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专项抽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7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9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本次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建设组织管理方面检查内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建立健全与群众共商共治共建工作机制等情况。二是落实责任规划师制度,协助街道办事处指导设计单位做好调研摸底、民意调查、技术咨询、成果公示、方案论证和规划评估等情况。三是强化施工组织管理,施工现场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和“主要材料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二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审批、施工技术交底、样板引路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屋面、外墙、建筑外窗、上下水管道、空调及防排烟系统等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情况。四是屋顶、窗户、墙面的防水施工管控和相关预案落实情况。五是施工现场电力、燃气、供排水管线、电线电话线网线等铺设情况。六是现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情况。保温、防水等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验收等重要工程资料签署以及隐蔽工程可追溯情况。七是参建主体落实建筑材料、钢筋质量、预制混凝土构件进场验收、现场使用等环节主体责任情况及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场监理制度情况。八是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九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十是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
(三)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绿色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参建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二是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情况。三是现场施工围挡的美观性、严密性、牢固性。四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验收与执行情况。五是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安全立网的设置情况。六是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应急预案,告知居民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情况,以及现场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管理、居民安全防护工作情况。七是及时清扫清理施工垃圾、楼道里的灰渣尘土清理情况,楼外空间的建筑垃圾要堆放好至少每月清理一次,暂时无法全部清运的要采取覆盖和洒水降尘。改造完成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和临时设施的拆除工作,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消除施工作业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重要抓手。各参建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迅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排查工作,结合检查表进行逐项梳理,确保各项质量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严格执法。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检查用表(见附件2-7),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5日16时前,将此次检查的数据按照《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的格式汇总后,连同工作总结(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监督总站,电子邮件发至aqjdgls@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建设位)
3.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监理单位)
4.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施工单位)
5.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检查表(建设单位)
6.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检查表(监理单位)
7.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检查表(施工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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