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林长办〔2023〕7号《北京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领导担任市级林长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领导担任市级林长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林长办〔2023〕7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林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京办字〔2021〕4号),经请示市总林长批准同意,现将市领导担任市级林长和联系的责任区通知如下。
一、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市委书记尹力同志、市长殷勇同志担任市总林长。
市委副书记刘伟同志、副市长谈绪祥同志担任市副总林长。
二、市级林长和责任区
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刘伟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通州区和密云区。
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游钧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石景山区。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梅君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平谷区。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莫高义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门头沟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林茂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房山区。
市委常委、北京卫戍区少将司令员付文化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昌平区。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晋柏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大兴区。
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延庆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军民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丰台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亓延军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东城区。
副市长于英杰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副市长谈绪祥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顺义区和西城区。
副市长高朋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海淀区。
副市长刘宇辉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怀柔区。
副市长司马红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责任区为朝阳区。
三、林长制相关工作市领导分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健同志负责统筹对林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磊同志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市总林长尹力同志部署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负责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及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民事检察。
市政府秘书长穆鹏同志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市总林长殷勇同志部署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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