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6〕13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6-11-19 02:41:3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苏政发〔2016〕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紧紧抓住盐业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战略机遇,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着力打造全国盐行业领军企业,全力保障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确保全省盐行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打造中国盐业领军企业,全力提升盐业企业发展质效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坚持国有主体、安全为本,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增强江苏盐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把江苏盐业建设成为保障全省食盐安全的主力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行业,推动以江苏盐业集团为龙头的重点盐业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发展成为中国盐行业的领军企业。“十三五”时期,大力提升江苏盐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淮盐”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将江苏盐业集团发展成为现代品质健康生活产品和服务的科工贸一体化企业集团;确保全省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确保全省食盐市场供应稳定有序,确保全省食盐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二、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深化盐业体制机制改革

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综合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确保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结合江苏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剥离盐业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建设及盐政执法队伍转移衔接,使盐业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落实过渡期食盐专营办法及财政支持政策,确保食盐安全监管有序到位。按照中央和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各级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

三、加快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盐业企业竞争力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强力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转型,改造提升基础产业,培育高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与需求升级协同推进。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全面打造盐碱钙循环经济产业链和盐穴储油储气产业链,着力打造符合GMP标准的中国健康食盐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智能化、柔性化生产线或生产车间,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46号),鼓励江苏盐业集团等重点盐业企业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实体店连锁经营,加快建设B2B和B2C平台,探索发展“互联网+零售4.0”和跨境电商,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高端化需求。对盐业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互联网化改造和智慧盐业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江苏盐业集团等企业加大淮盐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鼓励向现代品质健康生活产品和服务产业转型,探索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

四、着力推动盐业创新发展,重塑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大力实施江苏盐业创新引领战略,着力构建集成创新、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支持江苏盐业集团等骨干盐业企业依托江苏盐业循环经济产业研究院、江苏省制盐研究所、江苏省盐业质量检测站等研发平台,主攻盐碱钙联产工艺、盐穴储油储气等技术,加快发展盐穴储油储气产业链,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建成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个以上省、市级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点盐业企业与南京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开展基于市场需求的健康盐产品、保健品、生活品、食品和医药用盐、防冻除冰剂等特种用盐的研发力度。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突出绿色、健康、安全的理念,以中高端食盐、绿色食盐为重点,大力开发对人体健康有益和适销对路的功能性盐产品。坚持以质取胜、质量强企,立足市场需求推进“品质革命”,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争创省质量奖或全国质量奖。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食盐质量安全电子追溯体系,有效落实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

五、有效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鼓励盐业企业通过主动压减、转型转产、搬迁改造、抓住“一带一路”机遇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等,稳妥化解区域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低效制盐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支持盐业企业主动退出综合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的产能,增强盈利能力。支持江苏盐业集团等重点盐业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国际合作,有力有序推动过剩产能“走出去”,带动全省盐业企业科学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开展全省盐业企业降本行动,以降本增效为重点,在融资、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研究解决富余人员安置问题,大幅度降低盐业企业成本。

六、支持盐业企业上市发展,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

推动江苏盐业集团通过企业上市、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降低投融资成本,实现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扩大江苏盐业集团资本来源渠道,支持省属企业以及其他重要投资主体向江苏盐业集团增资,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革,改善治理结构,壮大资本实力,加大资本运营力度。支持苏盐生活家股份公司等重点盐业企业积极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七、鼓励行业兼并重组,推动盐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

在政府支持引导下,以江苏盐业集团为主要发起人,吸引各类市场投资主体,市场化设立盐业产业并购基金,打造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平台,加强上市企业市值管理,运用资本市场创新工具,抢抓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机遇,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江苏盐业转型升级。以江苏盐业集团为龙头,整合省内盐业资产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

八、狠抓国际国内盐业市场开拓,积极适应市场竞争挑战

充分发挥江苏盐业集团产销一体化优势,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市场营销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增强食盐市场终端控制能力。省级财政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用支出等支持,确保全省食盐安全和稳定供应。鼓励江苏盐业企业布局全国市场,提高淮盐品牌知名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江苏食盐及盐产品的全国市场份额。以优质食盐及盐生活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外盐业战略合作,建立海外食盐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利用中澳、中韩自贸区协定和中哈物流园等优惠政策,探索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海外分销中心、海外仓等境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扩大出口工业盐、食盐、氯化钙等盐化产品,不断扩大东南亚等重点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盐产品贸易规模。

九、妥善解决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盐行业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改革,实行一企一策,支持推动江苏盐业企业改革转型创新,妥善解决盐业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盐政管理人员分流安置、盐业富余职工生活保障等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解决江苏盐业集团历史遗留问题纳入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统筹考虑;涉及职工安置的,由省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推进盐业企业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作为国有资本出资到江苏盐业企业。各级政府要落实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十、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支持全省盐行业改革发展,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搞好规划衔接,加大对盐业企业项目支持力度,在项目审批、产业发展资金、热源点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十三五”期间,江苏盐业集团可通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项目预算,向省财政申请资金,省财政视情况给予支持,推动发展现代品质健康生活产品和服务产业,探索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金融监管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盐业企业上市融资或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商务部门支持盐业企业开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境外投资、进出口等活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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