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函〔2016〕21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2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1日
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
为积极抢抓国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加大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加快实施《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尽快完善和优化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网体系,建设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交通先行”为统揽,以省政府2009年批复实施的“6横7纵8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以下简称“678”网规划)为基础,坚持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引领发展,充分集中资源、凝聚力量,以攻坚决战态势,加快推动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贵州加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十三五”末或“十四五”初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构建“中心集聚、多极辐射、互联互通、覆盖广泛、能力充分、衔接顺畅”的省域高速公路网络。高速公路面积密度和人口密度分别达到58公里/百平方公里和27公里/万人,处于全国前列。
中心集聚。形成以贵阳为中心双通道连接各市(州)行政中心的3小时交通圈,黔中经济区核心城市与周边节点城市间1小时互联互通。黔中经济区路网更加完善,有效保障要素集聚与辐射能力。
多极辐射。形成以市(州)行政中心为圆心,便捷连接周边县(市、区、特区)的2小时交通圈。在9个市(州)行政中心城市布设绕城高速公路,过境交通流转换和城区间衔接更加便捷高效。
互联互通。构建与周边省(区、市)便捷互通,快速连接珠三角、长三角、成渝、长株潭、北部湾、滇中等重要经济区城市群的高速公路通道,实现贵州与各相邻省(区、市)有4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通道,至周边省(区、市)中心城市7小时到达。省内相邻市(州)中心城市间4小时互通。
覆盖广泛。高速公路网通达所有县(市、区、特区),覆盖全省所有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点小城镇,连接公路与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及重要产业基地。
能力充分。经济区之间、城市群城际间高速公路通道能力更加充分,具备较高的服务水平,适应交通流持续通畅运行的需要。兰州至海口、上海至昆明、厦门至成都等主通道高速公路车道数达到8车道及以上。
衔接顺畅。高速公路网络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节点间迂回绕行距离进一步缩短。高速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普通干线公路、城市道路间衔接更加紧密、高效、顺畅。
三、建设任务
(一)积极优先实施国家和“678”网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在建935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抓紧开工建设国高都匀至安顺、遵义至重庆段(贵州境)扩容工程、仁怀至遵义、纳雍至晴隆,省高三都至独山、罗甸至望谟、三都至荔波、铜仁至怀化、三穗至施秉、绥阳至正安、遵义乐理至冷水坪、黎平至靖州、平塘至罗甸、紫云至望谟、正安至习水、荔波至榕江、黔西至大方高速东关至清丰段、剑河至榕江、道真至武隆(黔渝界)、威宁至围仗(黔滇界)、开阳至瓮安等21个1638公里项目。
(二)积极加快实施新增的省际通道、市(州)绕城和放射线、重要通道扩容项目。加快实施印江至秀山、务川至彭水、六盘水经赫章至镇雄等周边省(区、市)省际通道项目,凯里、铜仁绕城线,遵义至余庆、凯里至雷山延长线等市(州)放射线项目,以及贵阳至黄平、镇远至岑巩、普定至盘江等通道扩容项目。上述项目共计10个772公里。
(三)积极大力实施其他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结合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经济效益、地形地质条件及实施难度等实际,尽快实施剑河至黎平、余庆至施秉、瓮安至黄平、惠水至平塘、镇宁至安龙、纳雍至赫章、湄潭至石阡、道真至务川、正安(南坪)至务川、石阡至玉屏(大龙)、江口至玉屏(大龙)、玉屏(大龙)至天柱、贵阳外环(东环)、贵阳外环(西环)、沿河经印江至松桃、金沙经仁怀至桐梓、天柱至会同(湘黔界)、荔波至河池(黔桂界)、贞丰经册亨至田林(黔桂界)、兴义至西林(黔桂界)、威宁至会泽(黔滇界)、修文经金沙至古蔺(川黔界)等22个1656公里项目。
四、建设模式
(一)收费还贷模式。由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建设,资金来源可通过政府投入、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交通产业发展基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措。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继续运用“股权合作+EPC+运营期政府补贴”、“BOT+EPC”、“BOT+EPC+政府补助”等PPP模式,引入大集团、大企业以独资、参股等方式参与全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政府参股和项目补贴资金可通过政府投入、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交通产业发展基金、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领导任组长,省政府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商务、审计、旅游、林业、质监、安全监管、扶贫、金融、文物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自行印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审定、项目投资、统筹协调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代章。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高速公路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具体负责项目报批、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督促考核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的审批(核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安排,负责做好用地预审、地灾、压矿、地质公园等项目建设专题的审批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建设专题的审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规划选址、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等项目建设专题的审批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省林业厅负责自然保护区调整、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优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工作周期,最大限度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相应协调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多方服务”的原则,由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全省高速公路的规划、项目建设时序、行业指导及权限内的审批事宜,具体负责实施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州)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前期、筹融资、招商引资、建设实施等工作。
(三)强化协调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维护规划严肃性。要建立健全前期工作调度服务机制,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单位实行月例会调度,按照“提前介入、简化程序、缩短周期、绿色通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缩短前期工作周期。
(四)做好征地拆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主动性。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依法批准、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按地区统一拆迁标准,实行市(州)统一负责的征地拆迁工作,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推行市、县两级行政首长工作责任制,限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快审批及征收林地手续办理等,确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
(五)建立激励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考评体系,完善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管理部门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考核。鼓励参建单位争优评先,进一步激励参建单位和人员主人翁意识,调动奋力赶超、增比进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提升服务品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多彩贵州·平安高速”创建,强化高速公路与旅游相结合,统筹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旅游景观设施,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营造更加良好的通行环境。继续完善高速公路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推广不停车支付方式、提高通行效率。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主要平台,着力打造高速公路沿线配套产业带,以服务升级引导消费升级,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紧密协作、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环境治理,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攻坚决战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建设进度、建设成果等,营造各方关心支持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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