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6〕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6-11-27 03:19:2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



川府发〔2016〕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改革要求,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为主线,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着力营造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加快推进西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稳步提高,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增强,率先建成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加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

(三)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创新改革。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机制。探索成德绵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完善电商领域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和仲裁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长效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与自主维权功能。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

(四)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贸易、教育、人才等政策的衔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五)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准入,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加快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推动作品登记改革,实施作品免费登记制度,积极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服务功能,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

(六)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全省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探索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推动企业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应对知识产权国内、国际纠纷能力。

(七)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将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发明专利数纳入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纳入科技计划立项评审、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三、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

(九)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加大大型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网络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移动终端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指导,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

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十一)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技术,取得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组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构筑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比较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园区产业科学发展,促进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动产业专利联盟建设,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国家级版权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有重大突破性的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优良品种,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优化产业竞争态势。

(十二)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开展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改革试点,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重,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职务发明等激励改革试点。

(十三)提升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发挥四川专利奖的激励作用。建立四川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优势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比较优势的创新示范区和重点产业集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扶贫工作。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大力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涉农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推动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推动四川名牌的培育评选和四川省著名商标培育认定,鼓励企业以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十四)加强国防知识产权运用。推进国防知识产权转民用工作,开展军用技术再研究,促进军用优势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发挥国防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推动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推动各类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意见相关落实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编制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方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十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改革支持方式,大力扶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要求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鼓励企业、服务机构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稳定和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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