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发〔2016〕1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的通知
黔府发〔2016〕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省旅游资源情况,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是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实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推动旅游业实现井喷式增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旨在全面查清和掌握全省旅游资源状况,进一步发现、拓展和整合旅游资源,构建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体系,为我省高标准编制各级各类旅游发展规划、动态管理旅游资源、宣传促销旅游产品、招商推介旅游项目、旅游行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对打造“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把我省建成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大普查的对象为已开发和未开发的具有开发或进一步开发前景,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调查区形象的旅游单体。
凡在全省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乡村旅游、康体养生、红色旅游、山地体育等,都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三、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对象的行政位置、地理位置、性质与特征(包含外观形态与结构、内在性质、组成成分、成因机制及演化过程、规模与体量、环境背景、关联事务等),区域和进出条件、保护和开发现状、共有因子(包含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和适用范围、污染状况和环境安全)等。
全省范围内查阅搜集资料,收集、分析各种资源和研究成果,同时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采取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摄影等方法,确定资源类型、性质、保护范围和资源级别等,建立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信息系统。
四、普查的工作步骤
2016年底完成全部普查工作,建立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数据库,编制并提交贵州省旅游资源普查图集和成果报告。
1.准备阶段(4月-5月)。完成普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立项审查、普查人员培训、普查试点。
2.普查阶段(6月-12月)。完成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搜集、整理,确定实地调查对象,并完成实地调查,同时同步开展内业整理及图件制作。第一阶段(6月-8月)完成重点地区普查任务;第二阶段(9月)完成第一阶段普查汇总、报告及重点图件绘制。第三阶段(10月-12月)基本完成普查任务,完成所有旅游资源单体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价,与数字地图整合,并完成各级数据库建设,编制完成并提交各级普查报告。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工作,协调和解决普查中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省有关单位及9个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分管国土资源的负责同志为成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级财政要对普查经费予以保障。
(二)加强科学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GB/T18972-2003)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大普查。注重分析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政府部门与技术人员相结合、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相结合、人民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要以县级行政区划作为工作单元,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资源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要建立旅游资源大普查台账,将旅游资源落实到村、到点,实现普查精准化。要注重资源挖掘,重在新发现,善于从老资源中发现新价值,从常规资源中找出新内容。
(三)加强队伍培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加强旅游资源大普查队伍的培训,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参加省级旅游资源大普查培训,并扎实做好本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统一普查技术标准,提升普查工作技能,推动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旅游资源大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营造旅游资源大普查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秦如培(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卢雍政(副省长)
黄家培(副省长)
成员:周乐职(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哈思挺(省委外宣办专职副主任)
杜丹(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朱立军(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三旗(省旅游局局长)
傅永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秦水介(省科技厅副厅长)
杨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徐飞(省民宗委副主任)
赵翰飞(省财政厅副厅长)
苗智会(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邱祯国(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
肖荣军(省农委副主任)
鲁红卫(省水利厅副厅长)
向守都(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静(省文化厅厅长)
肖云慧(省统计局副局长)
谭红(贵州科学院院长)
吴大华(省社科院院长)
付贵林(省地矿局局长)
高弟(省煤田地质局局长)
周文(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局局长)
田洪(省档案局局长)
王红光(省文物局局长)
李海胜(省气象局副局长)
骆长江(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徐晓光(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
王林(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
钟汰甬(贵阳市副市长)
刘兴万(遵义市副市长)
周宏文(六盘水市副市长)
陈好理(安顺市副市长)
蒋从跃(毕节市副市长)
夏虹(铜仁市副市长)
姜学东(黔东南州副州长)
胡晓剑(黔南州副州长)
陈洪宛(黔西南州副州长)
曾瑜(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朱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旅游局总规划师史静一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赤兵、肖才忠,总规划师董晓峰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国土资源厅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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